一個女人曾被男人熱烈地追求過,但熱戀期僅維持了三個月,男人就迅速降溫,再沒有約會,也沒有電話和訊息。
女人不明所以,問男人何以突然疏於聯繫,他歉疚地回答:「沒什麼,只是我現在不想戀愛了!」從此就無聲無息地消失在女人的世界裏。
女人反覆思索,覺得當中一定有隱情。身邊好友都勸她放下,說也許是男人變心了或是覺得兩人不適合又一直沒勇氣說分手。女人仍無法接受:「不可能吧,他曾經那麼動情地追求過我,怎麼可能這麼快就變心或想分手呢?」
朋友無語,女人反而安慰朋友:「不用擔心我,我相信他仍然深愛我,只是基於一些特別的理由而不得不放手而已!」
另一個女人苦戀男人多年,兩人發展出性友誼關係。男人已多次明言:「我們是不可能的!」但女人仍然堅信多年來的情誼和肉體關係,總會讓男人對她產生情感上的依戀和特殊的情愫,只要她仍然留守,終有一天男人會醒悟:「原來我一直深愛的女人就是她!」
女人沒有放棄,一直和男人保持關係,結果就是看著男人和別的女人戀了又分,分了又戀,最後男人結婚了,還生了一對子女。男人終於向她宣佈:「我們以後都不要再見面了!我現在很幸福,我不想我和妳的事破壞了我的家庭!」
關係徹底結束後,女人雖然覺得自己很傻,但依然相信男人對她有情有愛,只是大家有緣一起卻無份走到最後。
其實,情愛之事的運作,並沒有女人想像得那麼複雜難解和曲折離奇。
許多女人都陶醉在「有緣無份」、「相逢恨晚」、「淒婉纏綿」的關係裏,和不愛自己的男人糾纏多年,受盡各種時喜時悲、時冷時熱的煎熬,最後一無所獲,卻仍會自欺欺人地說「愛過無悔」。
最讓人痛心的地方,並不是女人為了追求真愛而受盡苦楚,而是女人僅為了自製的愛情幻覺而陶醉、陷溺、自欺、不能自拔……
在第一個個案裏,女人無法接受男友的「戀愛縮沙」,認為對方一定有難以啟齒的苦衷。她也許為男人編了許多藉口,如男人突然發現自己患了絕症,又或是公司臨時下了決定要把他調到非洲開發新巿場,他不想耽誤女人的青春,又恐怕坦白說出原因後女人會傻傻地等下去,所以選擇默然告退。
事實卻是,一個男人真的很愛一個女人,就不會有任何「情不得已」的分手理由。有些男人的分手藉口比較堂皇,如:「我覺得我配不起妳,不能給妳幸福」,那是因為男人仍然在乎自己在女人心目中的形象。
那些連「告別儀式」都懶得做的男人,是他真的不在乎女人怎麼想。他超級自我,不想向任何人交代自己的情緒和想法,他只著重自己的感覺,熱情消失了、感覺不對了,就覺得不必再勉強自己。愛情對他而言,只是他自己的事。他不開口說分手,也許是因為軟弱,也許是基於罪疚感,但更重要是他不覺得自己有責任要向女人交代,也不想再與女人有任何瓜葛。他一心只想盡快地逃脫關係,然後自由地呼吸。
女人把他想像成是「絕情絕義」還是「情不得已」,他其實都不關心。當然,將來男人忽然再出現在女人面前,他如何自圓其說,又是另一回事。謊言多假都不要緊,最重要是女人仍願意相信。
至於第二個個案,女人相信男人願意與自己長久地維持肉體關係,那就代表了「性裏總有一點愛」。女人覺得花心好色的男人,會到處拈花惹草,而不會發展固定的性友誼關係。長久和固定,就意味著「愛」。這其實也是女人天真和一廂情願的想法。
事實上,男人的愛情比女人簡單直接得多,性就是性,愛就是愛。男人會因愛而性,但極少會因性而愛,女人則相反。
男女關係中,性是一個門檻,跨越這道門檻的方式已多少決定了女人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
如果一個男人愛和尊重一個女人,他不會急著要求性,因為他害怕被女人誤以為自己是「色鬼」從而斷了進一步發展的機會。
當一個男人不在乎一個女人,而又明知女人對他動了情,他就會以性為先。女人同意了,當然好!女人不同意,他也不會太在意。
一個男人願意和一個女人長期地維持性關係,多半不是因為他對這個女人有很深的情感,而是這個女人能讓他放心,也比較「方便就手」,如女人的性情較為內斂、個性也比較成熟,不會把兩人的關係到處宣揚,也絕不會突然發難要求名份或金錢等。此外,由於女人情傾於男人,因此比較願意配合男人的時間和地點,在性方面,也會主動配合男人的要求。
「性裏總有一點愛」,是女人的錯覺,也是男人刻意製造給女人的錯覺。
女人最難接受的事實,並不是被分手或被拋棄,而是關係到了盡頭,原來一點愛也沒有?!
明知道兩人不可能再走下去了,女人仍會問男人一句:「其實,你究竟有沒有愛過我?」
男人,請不要太殘忍!
「有,我對妳確是有一點愛!」男人昧著良心說。
女人心裏泛起淒美哀艷的浪花,終於「死得眼閉」!
不曾被愛過──女人永遠無法接受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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