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來自《中國日報》(China Daily)的消息稱,一份日期為7月28日的國家稅務局內部傳閱的文件在網上傳開,文件內容是「中國稅收機構可能引入監管新規,對個人接受企業發放的電子紅包進行徵稅。」也就意味着,企業發放微信紅包或支付寶紅包都將上稅。

本周二(7月4日)一位匿名官員回應稱,目前還沒有正式文件,只是被抄送各地稅務部門,上述消息人士確認這一消息屬實,但表示尚未確定何時將其公諸于眾。

該匿名官員表示,國家稅務局發現很難「識別和區分各種電子紅包的意圖」。不過,個人朋友之間相互發送的電子紅包將不會被徵稅

今年春節期間,支付寶與微信的「紅包大戰」引爆了電子紅包該不該徵收的討論,標誌性的問題是「微信紅包會被徵稅嗎?」,一石激起千層浪。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中央政府門戶網上給出過回應

微信紅包是春節期間呈爆髮式增長的一個新事物,我讚同一些網友的觀點,派發紅包前提是要合法合規,不能「暗度陳倉」,同時搶紅包「偶玩怡情、大玩傷神」

企業派發給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應按稅法及有關規定徵稅,收稅時應由發紅包企業代扣代繳,這是於法有據的。親友之間互發的娛樂性小額紅包,不應徵稅,這一點於法有據,于情有理,也與現行稅法規定是一致的

而此次傳出國家稅務局有關電子紅包徵稅的內部傳閱文件,事實上是對王軍局長講話的回應,也是一種聽取民意的有效方式,虎嗅從幾家主流的社區、微博上發現,多數網友對企業向個人發放電子紅包徵稅表示不讚同。又恰逢《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中提到,網絡支付日限額5000元。所以有網友調侃到

@戰鬥力只有5的冥王星生物:要不以後來個文字稅,說話一次在3字以上先提交申請備案,提供至少5種身份證明證明是本人所說,然後繳稅,最後再按照備案的文本說話

而有稅收專家建議,如果個人接受紅包被徵稅,應該是按照「意外收入」的名目,以前用於對彩票收入徵稅

如果真的有一天實現微信紅包、支付寶紅包徵稅,那麼稅務局又如何鑒定所發紅包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個人又如何在微信、支付寶如何進行納稅申報?此外,虎嗅發現微信設置的單次紅包發放上限為200元,如果企業紅包一次發放金額超出這一金額又要如何進行?微信會不會推出一個專門面向企業向員工發放紅包的通道?等等,這或許使我們下一步討論的焦點

然而,在討論微信紅包、支付寶紅包徵稅的話題時,我們忽視了與自身利益更相關的問題:「親,到現在你們公司給你發了多少紅包?

From 虎嗅


 據說微信紅包、支付寶紅包將要徵稅了,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