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後,真正的痛苦才算降臨。嚴重灼傷的我,暫時還回不了家。畢竟,只要傷口稍有感染,就可能危害到我得來不易的生存奇蹟,我得繼續住在加護病房,接受專業照護。出院對我來說,很遙遠。
最期待的事,變成最痛苦的事
一開始,「換藥」是我最期待的事。
換藥前,護士阿姨會先幫我打針止痛,其實,就是打「嗎啡」。由於我燒傷面積很大,得下超強的劑量,才有效用。嗎啡根本就是「解痛仙丹」,這一劑打下去,我幾乎昏睡過去,所有的痛都無影無蹤。
嗎啡具有成癮性,也被列為管制藥品。依賴嗎啡二個月以來,我可以算是打上癮了(而且是相當嚴重)。記得那陣子,每天一早,我都會精神亢奮地搖床,希望護士快點來幫我打針(嗎啡)。我當時的主治醫師──周爾康醫生擔心,若繼續施打,恐怕會本末倒置,於是宣布:「妳不能再打止痛針了。」
從此之後,本來我最期待的事,變成最痛苦的事。
雖然,我總是吵著(用眼神在呼喊)要打針,不然拒絕換藥。並企圖用眼淚向醫生爭取「解痛仙丹」,仍徒勞無功。不論醫生考量的點為何,對一個剛滿14歲的孩子來說,就是一個慘無人道的宣判。我無法體會嗎啡上癮的嚴重性,我只覺得:沒這解藥,我會死掉。
還好,醫生還有點同理心,知道沒有打嗎啡,我會承受不住,所以在換藥時,改為我打一般的止痛劑,有時一打就是7、8針。
我身上超過70%以上的面積三度燒燙傷。燒燙傷的皮膚比起正常皮膚脆弱許多,即使用棉花棒輕輕擦過去,我的感覺卻會像是被刀子劃過去似的。所有的疼痛,都被我的觸覺神經放大檢視。
因此,每次一到換藥時間,護士阿姨才開始準備,我就開始緊張。傷口稍微被碰觸,就像被扒了一層皮般。只是,當我愈緊張,傷口的血便會流得愈多。換藥過程的折磨與疼痛,難以形容,但也印象深刻。縱使至今仍歷歷在目,我無法想像,我到底是怎麼熬過來的。
有時候,從拆掉紗布到換藥完成,就得耗費2小時,我通常哭全程,更多時候是換藥結束,我已經掙扎到體力耗盡,只剩眼淚繼續流。我嘴裡插著呼吸管,無法說話,無法求救,只能用哭來轉移疼痛。只剩一隻手的我,根本不足以對抗護士的七手八腳。
連同昏迷期間,我在醫院待了5個月又14天,醫院變成我的第二個家。時間愈久,我似乎比較能釋懷了,既來之,則安之,我學會「苦」中作樂。
果然,苦中作樂就是一劑良藥,當我用不同心情,面對痛苦時,好像也不那麼痛了。雖說如此,「換藥」依然是一件無法忍受的事。個性中潛藏活潑因子的我,不再哭喪著臉,反倒會惡作劇,故意嚇護士。是娛樂自己,也是我自認很高招的拖延戰術。
有幾次「換藥」過程,我故意翻白眼、假裝昏倒。聽著身邊護士緊張地大喊我的名字,心裡還相當得意自己的演技逼真。不過時間一久,眼睛當然痠得受不了,只好恢復正常的狀態。
「妳還好嗎?妳剛剛突然昏倒了耶。」護士看到我恢復正常,鬆了好大一口氣,差點就要按求救鈴的她們,焦急地關心我。「真的嗎?!我不知道耶……。」其實,我正在偷笑呢。
偶一為之的惡作劇,為我苦悶的病房生活,帶來一點點樂趣,也為我的「演技」建立一點點的自信心(哈)。只是幾次之後,再用同樣的方式捉弄護士阿姨,就行不通了。
「她不可能昏倒啦!」故技重施時,我先是聽到一個護士這樣說。接下來,她居然狠心的擰了我的肉。
「媽呀,真的太痛了啦!」我只好乖乖求饒。原來,我的演技(還有忍痛的程度)都得再多多加強啊。我裝昏倒的把戲,隨即被拆穿。從此以後,我就不敢惡作劇了(至少在可怕的換藥時間,絕對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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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嘴裡插著呼吸管,靠呼吸器呼吸,一天要抽好幾十次的痰,如果不把痰抽掉,即便是靠著呼吸器,也會呼吸困難。每當我開始咳嗽時,就代表喉嚨的痰累積到一定的量,接下來就是「抽痰」伺候。
「抽痰」比起換藥,更是折磨與不人道,簡直可以算是我住院時的大魔王吧(完完全全不想遇到它)。當護士阿姨準備把抽痰管放進我喉嚨時,我已未戰先求饒,更何況,那可怕的管子還要往下深入到我的喉嚨與氣管。痛苦指數,瞬間攀升。
過程中,我會用僅存的右手握住人的手(常常是媽媽,也可能是親友),然後,不只痛到眼淚不聽使喚地直流、兩截大腿不自覺地向上翹起,身體還會整個彈起來。
醫師看我每次都這麼痛苦,提議把插在嘴巴裡的呼吸管拔掉,直接做「氣切」。我第一時間的想法,是「如果可以不抽痰,做什麼都好」。即使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氣切,也不知道氣切之後會怎麼樣。
氣切後,感覺好多了。雖然,還是會有痰產生,但已經不需要把管子插到喉嚨,才能清痰了。有痰的時候,護士阿姨會把氣切管打開,我只須配合用力咳嗽,把痰咳出來就好了。
圖文提供/原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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