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ber的存在有多元意義
除了功能性之外,Uber解答了當國家機器、行業中的被顛覆者與同類型的競爭對手同時向一家企業發難時,其閃轉騰挪的生存空間究竟在哪裡。它不斷適應著不同國家的法律,應對著不同門派、招式各異的競爭對手——在伊利諾伊州勝利的經驗對破解它在法國遭遇的困局沒有任何指導意義,而Lyft和滴滴快的這些競爭對手,也是套路迥異,各有法門。
幾天前,作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克林頓在Hillarynomics中將Uber所代表的分享經濟稱為「不利於工資持續增長的行為」,視其為中產階級增收的障礙,並以此為矛頭,將問題的核心指向了奧巴馬時代的政策選擇。雖然只是希拉蕊的一式隔山打牛,但沒有企業會喜歡這樣被點名批評。
同樣是在幾天前,微信遮罩了Uber的關鍵詞,解釋為因系統抖動而產生的誤攔。不少人願意相信這其中有Uber競爭對手幕後策劃的陰謀論,對微信感到失望。
2、儘管對手眾多,但目之所及,傳統的謀殺方式對Uber悉數失效
Uber可以令政策向自己屈服。在美國伊利諾伊州,九萬名用戶向州長情願,迫使政府解除了針對Uber禁令,州長派特·奎恩還簽署了一份改革性的共乘法律,此後Uber一步一步的在美國23個行政轄區獲得了永久性的利好政策。
而在大洋的這一岸,面對不同的權力結構,Uber也並沒有被遏制。Uber司機在中國的多個城市都遭遇過交委部門的釣魚執法,但激烈的群眾反應讓執法部門感到忌憚,他們意識到處理Uber不能像處理路邊水果攤一樣隨意,需要從長計議。於是只能目送Uber暫時潛入灰色地帶。除去一些敏感地點,Uber在城市的絕大多數地區贏得了自己的生存空間,在中國的日訂單量仍然每天超過100萬份。
作為Uber的競爭對手,神州專車飽含中國互聯網基因的撕逼營銷策略完全失效,除了搬石砸腳之外,它還讓更多的企業意識到自身面對Uber時有效競爭手段的匱乏。一向在公關層面強勢的微信,在系統抖動事件之後面對Uber的嘲諷戲謔,陷入了無可奈何的沉默。
得益於對手們此起彼伏的錯誤的謀殺計劃,Uber終於開始變得像東方不敗的黑木崖,或者張無忌的光明頂,變成了名門正派們最不願在狹路相逢的對手。
3、敢不敢與該不該,是兩回事。我以為,Uber需要強有力的對手
良性的競爭會讓市場更加規範,對產品本身也有著修正意義。在缺乏有效遏制時Uber會做些什麼,倫敦和悉尼已經給了我們答案:在7月10日倫敦地鐵的大罷工中,Uber漲價近三倍;而早在2014年12月,Uber就曾經因其向遭遇人質劫持事件、迫切需要離開市中心的乘客加價而飽受指責。
而且Uber為其價格浮動進行的背書,頗有一種寡頭氣質。Uber的投資人比爾·格利說,Uber的浮動價格隻影響到不到10%的乘車體驗,價格上漲通常只發生在週末晚上、特殊節假日等高峰時段,以及大型活動及惡劣天氣之間——我個人在成都遭遇到的幾次Uber提價,不符合上述的任何一種情況。
4、錯誤的示範太多,我忍不住要做個大膽的假設:如何正確的謀殺Uber
完美的謀殺,來自於正確的目標分析。對中國的執法部門來說,需要認識到Uber不是一個缺乏群眾根基的、城市辦公室只有三五人、隨時可以連根拔起的美國小企業;而對其直接的競爭對手來說,Uber不是BAT、京東、國美或蘇寧中的任何一個,在中國互聯網圈屢試不爽的碰瓷、罵街、利益勾結的暗箱操作或莫名其妙的限制手段,並不適用於與Uber的競爭,而且事實上,這些方式應該被所有企業摒棄。
中國的許多互聯網企業在錯誤的道路上跑了太久,當彼此都在用錯誤的方式對攻時,用戶們都是看客,而企業們則認為是因為打得不夠狠才造成用戶的冷眼旁觀,卻很少想到是用戶對彼此潑糞的戰爭毫無興趣。Uber的營銷策略雖然激進,卻很少犯錯,被潑糞之後Uber會像正常人類一樣清洗自身,冷靜吐槽,這讓習慣了策劃潑糞大戰的品牌方一時沒了辦法。
5、在我看來,合理地與Uber競爭,要利用它以下的五處弱點。
首先,Uber令競爭對手忌憚的群眾基礎言過於實,用戶維護的是Uber所代表的經濟模式和高額補貼,而不是Uber的品牌本身。如若分享經濟模式在法律框架內被確立,且補貼也不再有競爭力時,像溫度計一樣彙集到高點的Uber的擁躉們,將會冷靜地慢慢解散。
其次,眾多Uber司機是Uber、滴滴、快的或神州專車的共同用戶,而這批忠誠度並不高的司機,恰恰是最有可能成為移動叫車應用全職承包商的人,黏性最高,對平臺的依賴程度也最大,但同時,他們也最容易流失,最容易為蠅頭小利而被爭取。
其三,Uber最忠實的教眾,是對與Uber站在一隊時產生的叛逆感上癮的人。他們對涉嫌違法的警告和其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嗤之以鼻,除了乘車之外,他們機敏巧妙地配合著Uber司機們應對執法部門的檢查,在司機被釣魚執法後迅速向現場集結請願,在他們的心裡,所做的一切像是青春期的一次見義勇為,這對Uber而言,是一把雙刃劍。
其四,Uber的公關能力被高估。之所以Uber形成現有的優勢,只能是因為在Uber身上中國互聯網公關的陋習較少,而競爭對手從BAT(尤其是B)中挖來的公關精英,做了太多討上司歡心卻不得用戶歡心的傳播案例,在錯誤的道路上跑得一往無前。所以說,不是Uber做得有多麼好,而是同行們自說自話閉門造車的錯誤實在太多;
其五,Uber產品的品質感不升反降。以我的體驗,Uber基本的導航與定位都不夠准,司機常常走錯路,甚至我遇到一些司機需要另備一個手機專門輔助Uber做導航。而從承包商的角度看,劣幣正在驅逐良幣,過快的擴張速度損失了車輛和司機的品質,人民優步中10萬以下的車輛屢見不鮮,司機中混進了太多曾經整日在地鐵站漫天要價的黑車司機,品質感全無。
6、不合理的競爭,是現代商業社會的一塊恥骨
法律之內道德以上,是對競爭的基本約定,然而更多的情況是那些最偉大的企業在它面前都難以自持:百事可樂與可口可樂的競爭,脅迫著餐廳、超市、明星、甚至總統和國家來回答這道非此即彼的單選題;福特和通用之間的戰火已經百年不熄,彼此在對方的車輛上互灑聖水,祈禱對方死亡;聯合太平洋與中央太平洋的競速賽,其代價是犧牲了大量的華人及愛爾蘭籍勞工——眾多與之類似的案例,勾勒出了現代商業世界的另一種面貌。
願Uber與他的對手們,能夠像普希金一樣在酒館門前有一場公平的決鬥。
(文/默爾索 微信公眾號TheMeurs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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