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注:根據介面的報道,《網絡預約的士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即將公佈,這也是政府專門針對專車市場出臺的政策,對專車平臺的資質、服務器、支付協議等做出詳細規定,而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最大的影響可能是燒錢大戰的光景一去不復返——《辦法》中規定,「不得有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此外還要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在實行市場推廣和促銷獎勵時,必須提前10日將獎勵和促銷方案向社會公告,否則最嚴重將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下面是新聞的全文,虎嗅對稿件略有刪減和修改,你們慢慢看吧,我先去哭一會兒

710日,介面新聞記者從獨家管道獲悉,《網絡預約的士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即將公佈,這也是業界等待已久的「專車新規」。根據介面新聞獲得的《辦法》具體內容,國家將對各種專車平臺的資質、服務器、支付協議等做出詳細規定,Uber等外資企業將處於不利地位

《辦法》將「專車」定義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並列入了出租汽車管理法規框架體系內。也就是說,這使得提供「專車」的平臺企業、車輛和駕駛員都需要申請准入許可。一方面這確實給之前曖昧不明的專車定義給予明確指示和合法化方向,另一方面,《辦法》中的有關規定也對現有專車做出了一定限制

從介面新聞記者瞭解到的內容來看,《辦法》要求現有以及未來的「專車」經營者,要「根據經營區域向相應的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要符合以下幾大條件

具備企業法人資格;2.在服務所在地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3.具備開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資訊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並尤其指出,服務器需要設置在中國大陸境內;4.平臺數據庫應當接入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租企業監管平臺;5.使用電子支付的,應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不難看出,《辦法》對網絡租車平臺的服務所在地、服務器所在地以及支付協議等方面都明顯的劃分了界限。此外還指出,對於外資租車企業,除了以上條件外,還需要符合外商投資國際安全審查的有關規定

此外,租車市場不僅僅牽涉到的士管理的有關條款,在預約租車過程中還會產生網上支付、電話通信、個人資訊錄入等多方面行為。對此辦法也一一進行了規定

除了需要提供電子支付使用的支付結算協議以外,涉及電信業務的還要通過通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其中也特別指出,「外商投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涉及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在個人資訊錄入方面,《辦法》要求任何業務相關的數據和資訊必須在中國大陸境內存儲、傳輸和管理,尤其不能跨境傳輸和使用,也不得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個人敏感資訊。

據介面新聞記者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網站上查詢得知,Uber(優步)在國內的運營公司為禦駕(上海)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為外國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為Uber的全球運營總監Ryan Allan Graves,股東方為Ub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

按照《辦法》的要求,Uber的外國法人獨資身份將成為其在華運營的最大障礙。目前尚不清楚Uber將如何調整應對

但最讓乘客和司機遺憾的,或許是此前大幅度的租車補貼將慢慢停止

《辦法》中要求出租汽車經營者不得有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此外還要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在實行市場推廣和促銷獎勵時,必須提前10日將獎勵和促銷方案向社會公告,否則最嚴重將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介面新聞曾報道過,此前一些租車公司為了能夠進一步擴大市場,加大了補貼力度,也促成了背後司機和乘客刷單的灰色產業鏈條,不利於租車市場的正常發展。很顯然《辦法》的以上約定也將對這些補貼進一步約束,從法規上打擊消滅灰色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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