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以為,這個世界的評論,最少應有兩個功用:認清事實,引發思考。

隔一陣子,我就會迷失,不知道「評論」的意義是什麼。 比方說,我不知道,原來專欄作家自己「不寫一個專欄」,是一單新聞。

香港報章雜誌網路很多,賣文的人也不少。寫得不爽,東家不打打西家,正常不過。在香港,甚至有不少人沒有錢都願意主動供稿給新聞網站,好等自己過一過專欄作家癮。既然因為各種理由,不論是稿費問題,還是政見問題而決定絕筆而去,那只是一個人的個人決定。那值得在各大報章的港聞版及評論版大書特書某個作家的個人決定嗎?這個作家很重要的嗎?香港沒有了他,就沒有人寫專欄了嗎?為什麼要先報道那篇專欄的內容(這一點很有趣,我已大概十年沒有認真讀過那張報紙的專欄版了,但我在別的報章的新聞版看到那張報紙的「專欄內容」,感覺也真夠荒誕)。然後,就是一些周邊報道了:那報館內的小道消息,如報館的編輯收到該專欄作家的絕筆分手信後,朗讀一次,編輯室就大聲叫好。再之後就是收風再收風,問誰會接手那個專欄云云。

For god sake! 評論文章也好,新聞報道也罷,我以為,作家最少可以給大家一個觀點:如內地小童在國際公約下可得到的保護有幾多、同性戀婚姻制度的利弊、何謂左膠何謂本土、共產黨的做事方法、國民黨與民進黨的博奕如何影響香港前途云云……那個專欄,真的很重要嗎?

不跟一張報紙合作,有很多原因。我也在心中決定,不再跟某家報章的某位編輯合作。原因是這位編輯對作者的態度,呼之則來,揮之則去。我寫字快,於是她就會星期五下午打電話來,說想找我寫兩版,星期日要見報。我明白,大概是之前他的約稿放他鴿子,m個天窗需要人撲火,才找我。那時候我也覺得,可以幫到人「解決問題」,是一件好事,也可突顯我的身價,於是就不理三七二十一,約了情人吃飯都要推掉去寫那兩版稿子。

四個月後,收到稿費,為什麼本來已經微薄的稿費,也只剩下三分之二?打電話一問,他幽幽的說:「因為我們改版,以前是XXX一版,現在是細版是XXX。就改了。」當下,我就無名火起:「你改版是跟我無關的。你應該事前告訴我,我不會不答應你的。你這樣做,是欺騙。」他直至現在,也沒有跟我道歉。如果你問那些文青讀者,作家朋友,無良僱主剋扣工資,他們也許會發動一些行動聲討。可惜的是,作家界人人自危,明知該名編輯行事如此,不尊重作者,卻人人爭著供稿,為的就是在文青界有一個艷舞台。而我,就選了另一條路,做一個尊重自己工作的人。而直至現在,我也不會再在那個版位寫字,而我更不會轉發他們的任何文章。

我也不會高調的跟人家說,我不寫,講完,云云。因為,我希望大家來,是看我的字,而不是看我的人的。

只是,有很多事情,總和我想像的不一樣。所以,我唯有一直寫,一直寫。直至更多更多人都看過我寫的字為止。

此為熱新聞評論頭炮。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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