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老闆,當然希望每位員工都聽話守規矩,但過度的監管卻會有反效果。一間位於台北陽明山的餐廳,因為訂立多條苛刻守則而逼走一名員工。離職員工其後在網路發表文章,盡揭餐廳無理的規條。

離職員工指出,在該餐廳工作動輒得咎,深感不滿。如果員工在上班時放鬆站三七步、有三杯以上的水杯未倒滿八分、煙灰缸有三根香煙未被清理等等,一律都要罰台幣100元,而上班遲到一分鐘則扣台幣30元,其他警告申誡扣薪高達台幣2000元。這名員工受不了餐廳的嚴苛罰則,在工作五天後便提出辭職,並指自己被騙進黑店,餐廳老闆是搵員工笨。

另一方面,餐廳老闆回應指,員工觸犯守則五次以上才會真的扣薪,並控告該名員工「加重誹謗罪,但士林地院認為員工只是提出個人評論,不屬刻意謾駡,所以不起訴。

 

▼餐廳部分守則

 

資料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