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香港人?如何定義香港人?從那方面去定義香港人?這些問題,你很可能遇過。一個民族可以用血統、種族、宗教、文化等不同因素去劃分,而談香港獨立建國,就必須要釐清這一個問題。
在開始談香港人的定義前,先問幾個問題:中國來港的移民是不是香港人?新界原居民是不是香港人?移民海外的香港居民是不是香港人?南亞裔、越南裔的居民是不是香港人?外籍家庭傭工是不是香港人?再針對一點,梁振英是不是香港人?王征是不是香港人?邵逸夫是不是香港人?盛智文是不是香港人?這些問題,如果你能夠很直觀地回答是與否的話,那你又是以甚麼標準來斷定甚麼是香港人、甚麼不是香港人?
沒有人天生就自居香港人;相反,香港人的身份形成,是由上世紀戰後開始:大家住在香港,經歷同樣的生活體驗,同樣的歷史事件,同樣的文化在電視、電台傳播起來,感染每一個香港人;慢慢慢慢的,把「香港人」凝聚起來。他們不一定是在香港「土生土長」,但是他們必然對香港這片土地有歸屬感,願意愛護這個地方,和其他香港人守望相助。這種歸屬感,既由人們的經歷而來,也由社會的力量推動:六七暴動後,政府希望推動香港人重視香港這片土地,不再北望中共,以維持香港的穩定;配合各種因素,例如對共產黨的恐懼等,香港的獨特性在人們之間建立起來。當然,六七年至九七年這三十年間,香港的公民社會亦發展迅速;而英國殖民政府亦知道沒法壓制這些發展,故漸漸放寬自六七暴動前後設立的限制。隨後香港前途明朗,故政府也必須著重於公民社會的過渡。
不過,X、Y世代之間的隔閡相當明顯;而即使身處公民社會日益開放的年代,家庭教育不公民教育的不足亦使新生代的公民參與度曾經頗為低下。X世代身處於動盪的戰時、暴動前後,還有中國的文化大革命;而中國改革開放後,初代的單程證發出,經歷過文革的中國移民越來越多;而他們對公民社會可謂全無概念,對政治十分恐懼;但時移世易下部分人也漸漸建立了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另一方面,種族多元性,但又沒有深厚的文化,使香港人的定義更模糊。
所以,定義香港人的困難在於,文化並非同源,造成世代之間的文化異質性;加上近年移民「溝淡」之下,使「誰是香港人」的問題變得很困難。如果要我簡單解釋甚麼是香港人,我會答:「願意認同自己作為香港人身份及其背後的文化,對香港有歸屬感,願意愛護和貢獻香港,並與其他香港人互相連繫的人」。換而言之,按此標準下,梁振英、王征就可能不算香港人;邵逸夫、盛智文就算是香港人。
於是,大家發現一樣頗吊詭的事:梁振英不是香港人?這個結果其實相信頗具爭議性。於我而言,他的確不完全符合我對向香港人的定義;但港大民調都有「香港中國人」和「中國香港人」的選項嘛。那麼斷定一個人是否「真。香港人」,又可以用甚麼標準呢?
大家應該聽過「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那是一個金字塔,需要滿足較低層次的需求,人們才會去嘗試滿足較高層次的需求。舉例說,人們需要先滿足生理需要,才會嘗試滿足安全需要。同樣,對我而言,香港人也有層次之分。
香港人層次
第一層級:偽香港人於此層級中,人們會達致兩個意識層次:尊重意識和身份意識。
尊重意識是指尊重香港這個地方的明文或潛在規則及文化,例如願意以廣東話或英文作溝通語言、於公眾地方保持良好行為,不會容讓小孩隨街大小便、不會插隊等。簡單來說,就是從眾心理下會選擇從向大多數人的行為習慣,入鄉隨俗,而不會僭越這些潛在或明文的規則,更不會嘗試破壞香港原有的價值。
身份意識則簡單得多,就是認同自己作為香港人的身份,而這種認同並不必然是唯一的國族認同(例如,來自印度的少數族裔會同時認同自己作為印度人。),但這種認同則須從心而發的認同,而非為了從眾而作出的虛偽認同,或基於現實的國藉認同(例如,現實中大部份香港華人均屬中國籍);因此,與尊重意識相比,身份意識屬較高層次的意識表現,即但凡滿足尊重意識者,已可被納入此層級內,成為廣義的香港居民。
第二層級:香港居民事實上第一層級中的人與此層級中的人均屬於廣義上的香港居民,惟於此層次的人,則不再屬於「偽香港人」,成為狹義上的香港居民。同樣地,於此層級中,人們會達致聯繫意識和溝通意識兩層次的意識。
所謂聯繫意識,是指與自身願意與社會建立聯繫。即是說,願意與社會的多數建立一個聯繫,例如與鄰里、社區組織等產生聯繫。於此層次中,人們會嘗試向社會謀取認同,例如新移民會嘗試爭取社會關注,使社會肯定他們的身份。
而所謂溝通意識,則是嘗試與社會溝通,互相了解。與聯繫意識不同,聯繫是單向的,即是接觸到社會,但溝通是雙向的,即是說社會與自身之間存在互動。換一個說法,就是脫離相近文化的小圈子,而趨向與社會相互認同,例如一些英籍港人,他們能了解社會上的事情,雖然沒有參與意欲,但還是願意認同社會上的事情,也謀取到社會上一些人的認同。再簡單說,就是能夠與社會真正融合為一體,可以與社會相互了解和認同。同樣地,與聯繫意識相比,溝通意識屬較高層次的意識表現,即但凡滿足聯繫意識者,已可被抽出「偽香港人」的層級外,成為狹義的香港居民。
第三層級:香港人那麽,真正的香港人還要有甚麼特徵呢?香港人還會達致兩個層次:文化意識和理想意識。
所謂文化意識,對「香港文化」的認同。所謂香港文化,是因各種因素受本地人接觸,並受認同而保留下來的共同文化。要留意的是,過去香港和現在香港均是文化的一部分,故此世代之間的文化可能不盡相同。具體行為包括:嘗試了解香港的共同文化,例如了解集體回憶或香港歷史等文化形成因素、接觸文化本質,例如語言蘊含的文化、嘗試融合於這種共同認同的文化當中等。於此層次中,人們縱然保留自己獨特之處,仍然會盡量融合於廣泛認同的本土文化當中,但注意不同來源的文化之間存在差異,而每人的獨特程度亦不盡相同;故此層次著重的是了解和尊重,而非跟從;但基於從眾心理下,於此層次的人仍會努力地使自己成為文化的一部分,故無可避免會受到同化而融合。
至於理想意識,是認同和追求比文化更高層次的背後價值,即是所謂的核心價值。這些核心價值包括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等理想,也可以包含使香港人進步、強大等「共同願望」。同樣地,與文化意識相比,理想意識屬較高層次的意識表現,即但凡滿足文化意識者,已可被納入「香港人」的層級內。
第四層級:香港公民香港公民屬於香港人的一種,也比一般香港人處於更高的層級。作為公民,自然要有以下兩大意識:公民意識和行動意識
先談公民意識:公民意識包括「人格意識」(在尊重意識之中)、「自由意識」(在理想意識之中)和「責任意識」。其實這些意識有一部分已經存在於首三層級內,而暫未涵蓋的,就只剩下公民參與的「責任意識」一部分。而這裏的「公民參與」很簡單:關心社會事務,參與社會時政。在「溝通意識」層次下,人們已經達致對社會時事的基本了解;但在此層次下人們要對社會各種問題有更深入的了解,並會開始有參與社會事務的意欲,例如從心而發地做義工,或者參與一些示威、政治集會等。
再談行動意識,也就更簡單:為滿足理想意識而衍生的理想而行動,而這些行動是會與公民意識相緊扣。而再進一步,就是願意犧牲多少個人利益來達致該理想。犧牲的個人利益可以十分微小,例如勞力、金錢;也可以很多,例如前途、性命。但是要注意的是,這些「機會成本」必須是展現出一種對個人利益而言不合情理的昇華,犧牲顯得對個人而言重要:例如對一個一秒鐘幾百萬的人而言,時間是十分重要,故願意犧牲時間參與集會就已經滿足到行動意識;但對一個百無聊賴的青年人而言,參與政治的機會成本是低得合理,故願意犧牲時間參與集會並不能滿足到行動意識。同樣地,與公民意識相比,行動意識屬較高層次的意識表現,即但凡滿足公民意識者,已可被納入「香港公民」的層級內。
按照上述層級分類,梁振英是屬於哪個層級呢?留待各位讀者自行解讀了。
作者:畢氏絲打(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何謂香港人?-淺談對香港人定義之我見(畢氏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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