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於今早十一時,在立法會公佈具體政改方案,方案以「聲明」形式宣讀,在場立法會議員只可就方案提出簡短問題。林鄭月娥以「2017,一定要得」為口號,強調今次方案為推動民主的一大步,希望獲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通過方案。

1200人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大致不變,繼續沿用現時的架構,選民基礎由38個組別組成的用四大界別,只會適時作出技術性修訂。方案中提及的委員推薦制,每名委員只能推薦一名參選者,由120名委員一同推薦,每名參選人最多可得到240名委員提名,最終可產生下限五名以及上限十名的參選人。

由提委會委員選出了參選人後,委員至少要提名兩個候選人,或投票支持所有候選人,再以匿名方式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選人,最後得到最高票數的三個候選人將成功「出閘」。

得到提名委員會通過,成功「出閘」的行政長官候選人,再由廣大市民以「一人一票」方式投票,這場投票只舉行一輪投票,最終以票高者得的形式出任,而「白票」則視作無效票。

政改方案連環圖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