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就預算案作的書面質詢時透露,為更有效處理公眾集結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決定斥資2,700萬元購入3輛所謂「人羣管理的特別用途車」,配備噴水裝置,以驅趕示威者,俗稱「水炮車」。

水炮的衝擊力最高可達88磅,德國有示威者被射中而失明,英國國會一份文件也指出,水炮可對人體造成頭部及頸部移位創傷等多種傷害;因此倫敦去年購入3輛水炮車後,市議會不批准使用。此外,水炮車可噴出顏料,用以識別參與行動者,方便警方事後作拘捕和檢控。香港的示威活動通常於鬧市中進行,噴出的顏料可能波及途人、附近居民和記者等,容易令無辜者受傷和導致濫捕濫控。

正因爭議多,警方購買水炮車,並沒有按慣例,將項目先提交立法會的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而是以「特別用途車」的名義,夾雜在整份預算案警方的多項開支之中,企圖蒙混過關。若不是有議員就這項目提出質詢,相關問題可能不會現時曝光。這跟機場第三條跑道的融資安排一樣,都是試圖迴避市民和立法會的監察。

警方給立法會的文件又透露,為加強前線行動的能力及支援處理重大保安及群眾管理活動,警方計劃新增442個職位;另有消息指,警方準備成立「搜證隊」,將授權拍攝公眾集會人士的權力下放至督察級。上述種種跡象顯示,警方經歷佔領行動、「鳩嗚」和反水貨客示威等後,準備以鐵腕手段增強打壓,要示威者感到恐懼。

去年9月28日,警方發放87枚催淚彈,又豎起告示牌恫嚇市民會開槍,群眾不單沒有被驅散,反而更大量湧至佔領金鐘、銅鑼灣、旺角等地佔領持續70多天,警方揮動警棍,向人群狂噴胡椒噴霧,但鳩嗚、反水貨的示威者並沒卻步,水炮車又如何?

近期電影《馬丁路德金:夢想之路》,記載當年黑人在塞爾瑪發起示威,爭取平等投票權,正因警員毆打甚至槍殺和平示威者,才激發起更多民眾參與公民抗命,最終總統被迫修改法例,取消不公義的法律。

我相信歷史會不斷重演,解決問題的方法,從來不是利用更大殺傷力的武器去驅趕心有不忿的群眾,而是消除不公的源頭,達致社會公義及真正的和諧。


 從胡椒噴霧、催淚彈到水炮車【余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