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經過家樓下的PANDORA專門店,星期二晚上七點屯門,店內居然站滿人還排隊到門外,實在不得不佩服這個品牌的暢銷程度。之前高登潮文說買PANDORA的都是愛虛榮的港女,但我看排隊的人潮,感覺既低調又內歛,就是香港隨處可見的普通OL而已。

為什麼女生會喜歡PANDORA?我覺得它完全就是針對OL特性而設計的完美瞄準商品。

對OL來說,跟同事撞衫撞袋撞飾品都是頭等恥辱,但是如果穿戴的東西沒有品牌,或者那個品牌其他女同事都不知道,那又是另一種恥辱。

而PANDORA,一方面在大商場開了那麼多誰都知道的分店,不怕寂寂無聞;另一方面,配搭繁多,只需要六粒串珠變數已經隨時成千上萬,絕對不怕跟會計部Mary撞款;再退一步說,還沒出bonus又需要新飾物的時候,三幾百換粒珠已經可以扮一條新鏈,市面上還有什麼更佳選擇?

我個人並不愛好這類飾物,不過卻有親身經歷。舊公司的同事大愛Thomas Sabo,每天把手鏈上的小吊飾Charm換來換去,還會交換心得讓這飾物像病毒般在Office擴散,一時間Office裡每個女生都擁有幾條鏈幾十個Charm,而且務求與其他人的不一樣。

幾百元一個Charm,誰都知道不便宜。但當時的女同事都著了魔似地每到出糧就去奉獻,為什麼?女生的心事,其實真的不難懂。當然,PANDORA弄出了「特別紀念日」這個概念,製造更多需求讓女生自己買,更讓她們叫男朋友去買,行銷手法又在Thomas Sabo之上了。

在保守香港成長的尋常女生,不需要把Panadol藥丸穿成鏈那樣的創意,更不需要像畢加索那種創新;只需要看起來有個性,而又有名牌感覺,讓人覺得自己有品味那就功德完滿了。

希臘神話裡Pandora是作為懲罰而送給人類的第一個女人,得到所有神的祝福獨欠智慧,於是拉開了Pandora’s box釋放出世間所有邪惡。此品牌取這名字賣讓女生瘋狂的飾物,總多少有點諷刺女生的意味。而這名字,才是我最不喜歡它的原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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