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最近又播出法庭劇,一羣青春少艾化身見習大狀,嘻嘻哈哈在法律界的洪流中力爭上游。
大台劇集以往經常出現的笑話,如將事務律師與大律師混為一談、法律程序模糊不清等,今次似乎略有改善。
網上其他媒體早有高人發文針對劇情「解毒」,本文也就不在此浪費讀者時間就此詳談。
法庭劇歷久常新,除了由於香港人愛看以專業人士為包裝的劇目外,也許還有劇中不同案件引人入勝的鋪排(儘管「案中人」很多時候都巧合地發生在主角身邊)。現實中,期待每天法庭中出現情節如小說、張力如戲劇般同樣精采的情節,固然有點不切實際,但任何細心的旁觀者總有可能從案件的種類與細節體會到某些 社會實況。
就以香港各裁判法院為例,差不多每天都需要處理有關毒品的案件,而近年牽涉年輕人甚至未成年兒童的情況更日趨嚴重。
二十出頭,從未犯案的年輕廚師, 因為失戀而索K,最後被判強制驗毒兼留有案底;二十一歲育有兩歲兒子的母親,犯案後獲機會以社會服務令的形式處理,以讓她能繼續照顧小朋友,但她多次無故 缺席義務工作甚至失去聯絡,加上多次驗尿後又呈陽性反應,再多的聲淚俱下,也不過換來法庭無可奈何的還押;十二歲的基層家庭中一生,小學時為校中風紀品學兼優,升中後忽然無心向學但滿身名牌,後來有天被警察截停搜身,發現身上藏有20包K仔。上庭時打着三份工的母親告訴法庭,是她懷疑兒子販毒才大義滅親報警。
20包K仔的「運費」你以為很高?
一包港幣20元正,總數你自己計。
在任何一個法庭,你都會看見衝動、懦弱、貪心、愚昧等人性的弱點,淚水與不忿交織着無窮的後悔。
這些真實但不討好的「劇情」,卻永遠不會伴隨着你吃晚飯。
法庭劇以外的淚水(楊岳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