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明日展開,但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公布,參選人提交提名表格時,須額外簽署一份確認書,內容要求參選人清楚明白《基本法》第1條﹑第12條和第159(4)條,即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是中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中央人民政府;及《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與中國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牴觸。選管會指參選人作虛假聲明,均屬犯罪。

政府:鼓吹港獨違反基本法

選管會發表聲明指,簽署提名表格及確認書是嚴肅的事,參選人簽署時須清楚明白有關內容及法律後果,「如作出虛假聲明,須負上刑責」。聲明又指選舉主任收到提名表格後,會按法例處理,再決定提名是否有效;若選舉主任懷疑參選人是否完全符合法例規定的程序,可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

政府發表聲明指,鼓吹和推動「港獨」違反「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內容,令提名資格成疑,為嚴肅的立法會選舉帶來不明確性,令選民產生混亂。政府認同選管會有需要在選舉程序上採取相應措施。

本土派疑照簽參選 續倡港獨

提倡香港獨立、今年2月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當時選舉事務處指梁的選舉單張前文後理有「自治」、「自決前途」等字眼,與《基本法》牴觸,拒絕為他免費郵寄。昨晚梁天琦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表示,他可能會簽署確認書,但強調會先徵詢法律意見。他認為簽署確認書是最大的折衷,但參選前後仍不改主張香港獨立。

另一個提倡「港獨」的政團香港民族黨在facebook發表聲明指,即使該政團參選時簽署確認書,仍會繼續推動和宣揚香港獨立的理念。聲明指,若選管會以確認書為由,取消他們參選資格的話,「政治後果自負」。聲明又言,若執法機關屆時以「作出虛假聲明」拘控該民族黨,他們將「奉陪到底」。

譚志源:確認書不是處理港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指額外的確認書,不是處理「港獨」是否涉及刑事罪行,而是選舉主任「決定提名本身是否合符選舉法例要求」,而令參選人在符合所有步驟,才正式成為候選人。他坦言據現行法例,已要求參選人簽署一份法定聲明表示擁護《基本法》,選舉主任只是「跟進」詢問參選人是否清楚確認書中的3條條文。譚志源指,提名的效力有待選舉主任據法例決定,再於提名期後以刊憲方式宣布。

梁家傑:疑針對某政治主張

提名期明日就開始,但簽署確認書的新安排遲至昨日才以新聞稿公布,民主黨批評當局沒有到立法會解釋新安排。民主黨認為確認書是「僭建」及「畫蛇添足」,指過往的選舉已有要求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民主黨單仲偕促請選管會提供詳細的法理依據。

公民黨梁家傑質疑確認書的法理基礎,指現時有關的聲明「咁仲唔夠呀?你仲擔心我係唔係明白我簽咗聲明嘅效果?」。他認為新安排是「冇事搵事做」,並質疑有人想針對某種政治主張而進行審查,認為做法挑戰香港的言論及思想自由。他認為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不代表有人可以禠奪其參選權利,否則會遇上法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