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早前證實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被捕,金額超過4000萬澳門幣,案件還包括多人,包括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一名檢察院顧問以及多名澳門商人,其中有兩人是前檢察院領導人員的親屬。

前檢察長何超明星期五於港澳碼頭離境時,被澳門廉署人員拘捕,星期六在終審法院接受建議,把他羈押並押送路環監獄。澳門廉政公署早前召開記者會,廉政專員張永春進一步交代案件,他指今次案件由檢察院內部發現有人涉及貪腐犯罪,故此去年依法通報廉政公署,強調並非受外間任何命令指示。廉政專員張永春確認,前檢察長在2004年至2014年期間,涉嫌串通十間私營公司,包括工程公司、保安公司及清潔公司等,將檢察院約二千項超過1.6億的工程以高價、保密和保安理由,直接判給親屬開設的公司,從中獲利4,400多萬元。張永春表示,多名涉案人士組成團隊,企圖拒絕讓其他人發現及參與這些工程,以致於2014年之前從沒收過相關檢舉及投訴。

61歲的何超明,於1995年出任澳門廉政公署副高級專員,直至1999年回歸後,獲委任為澳門檢察院檢察長,直至2014年卸任,如今是繼澳門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受賄高達8億澳門元的案件後,澳門回歸以來第二名因涉貪被捕高級官員。張永春強調,歐文龍案後制度及各項法律得到完善,強調案件由檢察院主動提出,廉署獲檢察院充分支持和配合。澳門廉署再三澄清,案件只涉及外判工程服務合約,不影響司法運作及公平公正。同時,是次案件發生在檢察院純屬不幸,並不涉及任何其他檢察官,更不涉及檢察院的司法運作,或者影響公平公正行使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