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港的「7警案」,警方昨日(10月15日)終於正式落案起訴7警,但被毆的示威者曾健超昨日突然同樣遭警方起訴,涉嫌襲警11人及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兩案事發時間接近,「為公平起見」決定同日作出起訴。曾健超認為對他的起訴是政治手段,轉移「7警案」的視線。

曾健超:警員搵我出氣

昨日(10月15日)7警終於被起訴之前,曾健超竟率先於早上8時許收到警方致電指,對曾進行預約拘捕,要求曾正午12時到中區警署。曾健超被警方起訴1項涉及11名警員的襲警罪及4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而家講緊係有15個警務人員包含喺我今日嘅指控度」,不過當中涉及的警員不包括7警在內,他認為指控及警方和律政司的安排荒謬,「如果佢指我嘅襲警唔係包括涉事被捕嘅7名警員,其實你哋可以想像到,涉事嘅警員只係搵我嚟出氣、報復。」他又認為警方對他的起訴是政治手段,意圖淡化7警案的聲音及轉移視線。

7警由被停職至今已有1年,並於去年11月下旬被捕,但曾健超卻於昨早8時被通知預約拘捕,要求12時到達中區警署,他指收到電話後多次聯絡警方,希望下午4時到達警署,以便約會法律代表前往,但聯絡不上警方。

▲被起訴的7警身份及職位。(無綫新聞截圖)

7警可判終身監禁

至於同樣被起訴的7警,則於昨日中午前,成功避開傳媒耳目到達警察總部,警方表示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7名介乎31至48歲、職級由警員至總督察「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有關條例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其中1名警員則被加控1項「普通襲擊罪」,全部獲准保釋。

「7警案」將會與「曾健超案」,於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再轉介往灣仔區域法院審理,但據多個傳媒報道,區域法院可審理的最高監禁刑期,單一控罪最多判監7年。

▲被加控普通襲擊的警員身份。(無綫新聞截圖)

袁國強:對8位公平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沒有重覆近日多次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回應事件。對於同日起訴「7警案」及「曾健超案」,及同於周一到東區判裁法院提堂,袁國強認為原因是兩案發生的時間接近,「可以話係事件裏面唔同嘅階段」,而在起訴前諮詢多名資深大律司及御用大律師,得出的結果是為了「公平起見」,才作出同日起訴,方便曾健超及7警的代表律師第一時間作出適當陳詞,「對8位都係公平嘅」。

不過,曾健超表示自己其實在1年前曾被警方以阻差辦公、非法集會及沒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而被捕,及後因證據不足而獲釋,一直未受牽涉其他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