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了頭髮的梁振英表示,表達意見的人有機會受法律制裁。(無綫新聞截圖)

雨傘運動一周年,未成功還是失敗,「黃絲」意見不一,而政改方案在立法會以大比數遭否決,更是一場鬧劇。梁振英老調重彈,指政改方案要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相關決定。不過今次他有新金句,稱「非法的」表達意見方式會受法律制裁,但沒有界定非法的定義。

今朝早(9月29日)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談及雨傘運動一周年及政改。他老調重彈表示,任何政改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相關決定,而追求一人一票選特首是香港人的共同願意。不過他沒有談及選舉的程序公義及參選人的提名方式應是如何。

他又話,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方式清楚寫在《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相關決定上。轉身離開之前,梁振英表示,「非法的」表達意見方式會受法律制裁,「任何合法表達意見的方式我們都歡迎,而任何非法的表達意見方式都會受法律制裁。」何謂,「非法的」表達意見方式?他沒有說明,難道「超然」的地位可讓他決定何謂「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