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優酷為陌陌拍攝的廣告片剽竊了一個19歲年輕人的創意和作品。陌陌廣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批抄襲了,有人指出前不久的陌陌廣告複製了英國獨立報幾年前的創意。

 

 

 

NIKO EDWARDS 在敘述事情來龍去脈的微信公眾號文章的末尾追問:

 

一、難道有了平台優勢就可以肆意的盜取別人的東西 然後略經修改瞬間就變成自己的東西了嗎 ?

二、作為版權意識很強的中國第一大視頻平台的優酷 是怎樣容忍以及默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三、陌陌作為廣告的委託方 對於這樣的廣告侵權行為是持怎樣的態度 夢想的概念難不成就是簡單的複製粘貼?

 

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還是來看看都有哪些「廣告創意」曾被指責抄襲或剽竊:

 

劍南春抄襲美劇《權利的遊戲》片頭

 

 

 

百度情書 vs Decode Jay-Z Bing

 

有網友指出,百度情書的廣告創意「學習」了微軟搜索引擎 Bing 和 Jay-Z 的合作。

 

 

 

 

不難發現,廣告行業的「抄襲」和「剽竊」實在是平常。NIKO EDWARDS 追問:「如果一個時代的少年 都因為有這樣的抄襲任意竊取存在 還有誰敢於創作 還有誰敢來為這個時代去創造 去擔當」

 

只能說:對於創作人來說,在這個時代去創造去擔當的,肯定不是優酷某些員工,也不是陌陌這樣的廣告客戶。

From 虎嗅


 少年不可欺:要怪就怪你輕信了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