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3歲少女小英(化名),早前因為輟學和缺錢,遂決定淪落風塵,跟同學合組援交集團,更以低至100元新合幣(約港幣24元)的賤價賣掉初夜,並先後跟3名男嫖客發生性關係。
小英重返校園後,向校方透露自己的遭遇;校方故通報社工,並報警處理;而跟小英發生性關係的3名男子,隨後被捕,以「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小英在庭上作供表示,自己跟其中一名疑犯蘇男性交時,下體有點痛楚,但對方強行性交;而蘇男否認曾與小英發生性關係,而向從事扯皮條的學弟支付100元新合幣,是因為欠款,而非援交費用;蘇男學弟則否認曾為小英安排嫖客,亦不知道小英作供的情節。
由於沒有具體證據,證明蘇男涉及性侵,故法官判處他無罪釋放;而涉嫌「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則暫不起訴。此外,另外兩名疑犯則被判罪名成立。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