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15歲少女美兒(化名)在去年7月,透過網上聊天室認識24男網友阿勇(化名);由於相當投契,兩人很快便相約外出,於西門町見面,又在U2電影館看電影。阿勇在昏暗的包廂中,撫摸美兒的身體,而美兒亦沒有抗拒;雙方遂在首次見面當天初嘗禁果。

兩人其後認定了雙方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並多次在男方家中和汽車旅館等地做愛。阿勇除了首次性行為戴上安全套外,其餘均由美兒服食避孕藥;但由於她沒有定時服用,故在去年8月左右發現懷有身孕。

美兒在迫於無奈下,唯有向父母坦白從寬;父母對女兒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和懷孕,大感驚訝,並決定向阿勇提告。開庭時,美兒向檢察官從實招來,又堅稱與阿勇是真心相愛;男方亦答應待美兒16歲後,娶其為妻;美兒的父母故原諒男方,台北地檢署亦將其暫緩起訴,但需要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阿勇和美兒的愛情結晶品,已在數月前出生;兩人亦已經訂婚,組織了三口子的美滿家庭。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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