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44歲黃姓小學男教師,雖然已經結婚多年,但卻在13年前與當時就讀中一的女生敏兒(化名),發展出一段不倫之戀。敏兒小學就讀的學校,正是黃男任教的地方;而且,由於黃男教學認真,敏兒升讀中學後,仍不時請他為自己作課後輔導。

怎料,黃男不但為敏兒進行功課輔導,更互相產生好感,成為男女朋友;而在兩人交往的4年間,約發生147次性行為,直至黃男的正室在20067月揭發事件,和敏兒的功課忙碌,不倫關係才慢慢告終。

這段不倫關係一直只有當事人知道,但敏兒前年參加大學社團活動時告訴同學;而同學又認為事態嚴重,轉告輔導老師並報警處理。經警方的調查後,發現黃男在2006年的時候,更曾經要求一名小六女學生替他口交4次。由於案情嚴重,新北地方法院近日以147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名,判處目前無業的黃男11年有期徒刑,並需要接受強制治療。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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