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懷遠縣的女生小張(化名),在2013年與當時相識一年的「男子」小高(化名)結婚;由於小高自稱為富二代;又指自己是北京某集團總裁的兒子;加上,他不時出手闊綽,令小張誤以為釣得金龜。 

可是,小高及後以不同的理由,向小張的親戚借款67萬元人民幣;小張的家人遂質問小高,並得知其不是富二代、不是總裁兒子、結婚證是假的、房產證也是衊造的,更甚者,他並不是男兒身,是如假包換的一個女子。

小張現在回憶事件,也覺得事有蹊蹺:「小高當時表示排隊領取結婚證太麻煩,並提議由自己在民政局的熟人處理;他在我允許後,便把兩張貼有我們合照的結婚證交給我。」 

據報,小高曾經因為詐騙入獄,所以在重犯之下,被判處有期徒刑106個月,罰款30萬元人民幣。

資料來源:太原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