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一般講動機,或者兇手與受害者之間的私人恩怨,一般而言是十分主觀的因素。然而,近日一項研究指出,犯案其實都有「客觀」條件,這個「客觀」因素竟然是我們每日都感受到的氣温。那麼,究竟是怒氣被炎熱火上加油,抑或寒意把人們的良心冷卻呢?

你可能認為,高温易令人脾氣暴躁,人們亦因而變得具攻擊性,犯罪就越多;不過,原來真正「適合」犯案的溫度其實是18℃。近日英國一個警察部門的Peter Langmead-Jones博士表示,氣温直接影響人的行為和身體機能。

▼你以為高温會煽動情緒,甚至鼓動人去犯罪?原來是錯覺!

他花了10年時間,分析了660萬個警方記錄,發現在18℃的氣温時,怡人的天氣令身體狀況更好,連警員請病假亦減少,但賊人探病的機會亦減低,而18℃這種怡人的天氣狀況,令交通更便利,人們更樂於打開窗戶感受外面的天氣,間接令受害者增加。此外,另一位來自倫敦大學的犯罪學家Mike Hough提出另一種見解,指出18℃以上犯罪率降低,可能剛好是因為到了暑假時間,連賊人甚至潛在的受害者有機會減去,轉而去了度假。

▼專家表示,18℃是最怡人的天氣,無論人的身體,或是周邊環境都增加了犯罪的機會。

資料及圖片來源:Daily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