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市一名男子與女友交往兩個月後,被女方提出分手;他遂在去年10月13日,手持鎅刀威脅女友復合,更揚言希望同歸於盡。
事發當晚,男友把剛提出分手要求的女友送回家,但過了3個小時後,男友折返女友家中,並哀求說:「希望你可以給我最後一次機會,陪我到附近走一走。」女友一時心軟,便答允要求。
怎料,男友把車駛到竹圍漁港一帶時,突然拿出一把鎅刀,威脅女友復合,又說:「要割哪裡,你自己選?」;男友後來更性侵對方。女友在經歷4小時的惡夢後,才得以脫險,並報警拘捕犯人。
法庭日前以「妨害自由」,以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名,判處男友分別監禁6個月和7年10個月。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