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中市的護士早前向任職的診所請辭,怎料醫生竟然在她工作的最後一天,不但把21,000元新台幣(約5,000港元)的薪金,換成1,000個5元和16,000個1元,更撒在桌上和椅子上,要求她當場點算,否則多拿1元,也會控告她侵佔他人財產。

護士憶述:「醫生是當其他同事和顧客面前,做出這種侮辱我的行為;又說若果不能在上班的時間內點完,便要請我到診所外面繼續點算。因此,我當時哽咽地對他說,難道大老闆都這樣羞辱員工嗎?」她又指,自己足足花了4個小時,才完成整個點算工作。

雖然醫生的行為令人汗顏,但律師表示,由於零錢也是法定貨幣,因此僱主並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只可能涉及「公然侮辱」。

資料來源:中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