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學習成績優秀,無奈家境貧寒,高中畢業后我不得不放棄上大學的夢想,不能按自己意願去選擇自己想要生活,就只能憑自己的努力去創造想要的生活了。

我先是跟村裡人出去南方打工,沒有技術沒有學歷,工資低工作又辛苦。
後來,在媽媽的建議下,我跟著表哥學裝修,堂哥是包工頭,他一般不參與裝修工作,只負責安排與指導,但每個工人的工位他都能頂替。
表哥只比我大三四歲,他初中還沒畢業就出來打工了,現在他已經買了車、買了房子,把大姨和大姨夫接去城裡住了。

我很努力地去學習各個工種的技能和技巧, 不怕苦不怕累,經過四年的磨練,各工種都熟悉操作,慢慢地,我開始接活請人干,經一兩年的摸索,成立了一個工程隊,算是當上小老闆。

一晃幾年又過去了,眼看我就30歲了,我爸媽開始為我的終身大事著急,到處張羅為我相親,我也曾談過兩次戀愛,都是老家的人,但因為聚少離多均失敗。
今年初,我在老家縣城買了房子,在父母的建議下,決定留在老家縣城發展。

去年底,在一個親戚的介紹下,我認識了小霞,第一次見她,清湯掛麵的長發、棉麻連衣裙、帆布挎包、帆布鞋,戴一副高度數的黑框眼鏡,一副文藝青年的打扮,見慣濃妝抹艷的女人,她仿如一股清流,而且她是博士學位,目前在事業單位上班,我對她挺有好感的。
親戚說她之前太挑剔,才一直沒嫁出去,讓我千萬別錯過。

我早已過了青澀少年,再也沒有年輕時的激情,談戀愛著實是奔結婚而去的,所以特別的真誠,交往的半年裡,我和她頂多是拉拉小手,最親密的那次不過是蜻蜓點水式的吻了一下她額頭,她臉都羞紅了。

她表示為了學業僅僅暗戀過,還沒有真正談過戀愛,當時我就覺得這樣的清純女孩很少有,挺有意思的。

我們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領了結婚證。

新婚當晚,客人散去,夜深人靜,古語有云:春宵一刻值千金,可當我準備辦事的時候,她卻對我說,她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她的愛情想要保持柏拉圖式的交流,不讓這份感情摻入任何雜質,所以她要求在三年之內與我保持「純潔」,兩人可以睡在一起,但不能有肌膚之親,我突然想起了台灣某女歌手的十年無性婚姻。
我震驚的同時,哭笑不得!

經過一整晚的考慮,我決定結束這場還沒開始的婚姻,要我隱忍三年?對不起,我做不到!第二天,我拽著她去了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大家說我這樣做會不會有點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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