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梅和男友華強技校讀完就一起去了廣州,華強找了份快遞的工作,而小梅則是找了份文員。男友每天早出晚歸,很是辛苦。
而小梅總覺得自己長了也漂亮,應該能找份薪水高工作輕鬆的活,對於整天在辦公室端茶倒水,整理資料很是厭煩。
每次看到同事經常出去旅遊,隨便一件衣服大幾百上千的,開著車總是羨慕不已。
經常就問華強,我們要一輩子做著這麼辛苦的事嗎,我們什麼時候能有房有車,我們什麼時候會有錢呢?華強總是安慰道:會有的。
就這樣一晃在廣州兩年了,因為房租和平時日常開銷,每個月還要給家裡打錢,小梅平時也愛打扮,經常愛買一些衣服鞋子,所以兩年下來兩人手上也沒有多少錢。
而小梅開始抱怨男友沒本事了,華強也說小梅不該瞎買,要為以後做打算,兩人經常吵架。最後兩人分手了。
小梅從出租屋裡搬走了,心裡暗暗發誓,我不要過這種窮日子,我一定要成為有錢人。
沒過多久,小梅認識了一個有錢的李老闆,結過兩次婚,有兒有女,五十多歲,這個李老闆也是看小梅年輕漂亮,而小梅好不容易認識了一個有錢人,當然不會放過了。
慢慢兩人的關係不一般,李老闆知道小梅喜歡衣服包包,就經常送,還帶小梅出入高級場所,看的小梅眼花繚亂,覺得自己不一般了。
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有次李老闆還帶小梅去海南旅遊,從那次開始兩人的關係更進一步了。
後來兩人準備結婚,當時小梅父母不同意,說華強這個孩子就很好,為什麼分手,這個男人的年紀都可以當你爸了,你了解他多少。
可是小梅不聽勸,就是想要過闊太的生活,過上好日子,她太明白那種沒錢的生活的辛酸,完全沒有幸福可言。
兩人很快就結婚了,但是李老闆的兒女很不喜歡小梅,一點也不待見她,婚後李老闆對小梅還不錯,小梅沒有上班。
每個月也給她錢花,拿著李老闆的錢買衣服買鞋子買項鏈,小梅覺得這樣就夠了,雖然經常看他子女的臉色,但還是忍了下來。
結婚不到兩年,李老闆的身體有些差了,經常感覺不適,到醫院檢查查出是胃癌。
李老闆得知病情,一下很難接受,身體每況愈下,原本醫生說,配合醫院治療,保持愉快樂觀的心態,家裡人好好照料,還有兩年的時間甚至更久,但是不到半年,李老闆就走了,走的時候59歲。
李老闆自己立了份遺囑,小梅一直以為李老闆對她是有感情的,相信不會虧待她。
但是遺囑上白紙黑字寫的是,給小梅一張銀行卡,其他財產以及公司全部給自己的一兒一女。
當小梅查了卡上的錢后,人都癱軟了,才15萬塊錢,小梅還不敢相信,只有區區的15萬塊錢,想著今後自己的生活以及手上唯一的15萬塊錢,不僅嚎啕大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