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
「炸死了你,我們的故事就結束了,
炸死了我,你的故事還長著呢;
但我們不要做那個會讓別人開槍的人,
不要太愛一個人,因為我們應該有自己的故事。」
你太愛一個人,
你會因為他給你的溫柔而暖心,
更會因為他的冷漠而鬱鬱寡歡。
你太愛一個人,
會被他牽著鼻子走沒了自己的主見,
從此沒有自己的想法,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
他是你的全世界,當他離開你的時候,
就像世界崩塌一樣,久久不能自己。
太愛一個人, 往往會自取其辱
他可能並不愛你,只是剛好遇到你。
你太習慣對他付出,
他也會把你的好當作理所當然,
而忘了彼此需要互相,
忘了你也需要同等的回報。
會無原則地忍受他,慢慢地他習慣,
甚至他可能無視你為他的付出。
太愛一個人,
你無異於一支蠟燭,奮不顧身地燃燒,
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待蠟燭燃盡,你什麼都沒有了。
有一句話說的很好: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一個人一定要認真去愛。」
我一直很喜歡說的一句話:「想要愛就不要怕傷害。」
鼓勵別人的同時,同樣在鼓勵自己,
可是愛情的傷害,讓我沒有能力再去承受,
那種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令人窒息!
我偽裝着堅強,收藏起感情,
不想再看到鏡子中,默默落淚,
永遠不見笑容的憔悴面容。
愛情剛開始肯定是美好的,
只要有一個先認輸退縮了之後,
再美好的愛情,也只能止步於傷害之前。
所以,愛一個人不要愛太滿,
八分就已經足夠,至於剩下的兩分,
就應該好好的來愛自己。
距離也是一種美,愛自己多一點
你的生命留給自己作主,
不要老是忘不了在你生命中出現過的人,
其實他/她們都是過客,只有善待自己,你才會快樂!
愛是要有底線的,即使你再愛他,
也不能失去自己的生活,總是圍着他打轉,
太愛一個人,會太礙一個人。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你愛他,
但是你應該有你的生活,他也應該有他的世界,
你閒暇時可以看看書、逛逛街、聚聚會,
不一定非要和他在一起,
他不在身邊的時候,你照樣可以很快樂。
你足夠愛自己,才會有人來愛你,不要愛一個人愛的渾然忘卻自我!
人與人,不是騙就是演!
何苦讓生活過得這麼累,人生要學會選擇和放棄,
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出現在小說裡,
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
給他/她呼吸的空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 ――
飛蛾撲火的愛情,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
但若他/她成為過去式時,你如何收拾拿一地的狼籍?
投入那麼多,
你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
愛是不講道理的,很多時候,愛也是不平等的。
所以,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
八分已經足夠了,剩下的兩分,請用來愛自己。
那個讓你流淚的,是你最愛的人;
那個懂你眼淚的,是最愛你的人;
那個為你擦乾眼淚的,才是最後和你相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