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才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一張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起因是他在社團發文內的留言串裡,以「87」來回應他人的留言,竟被告公然侮辱。現在又有一名新竹謝姓男子在開大樓管理委員會議時,不滿物業經理要他說明佔用共有地一事,反嗆對方「你是什麼東西!」被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孫姓物業經理在104年的大樓管委會議上,要求謝男說明住處大門占用住戶共同用地(玄關)的原因,謝男一時情緒失控竟當眾對孫男咆哮「你是什麼東西!」並一狀告上法院。
謝男聲稱並非要汙辱對方,針對某住戶提出書面說他住處大門推至玄關位置,占用共同用地的議題,孫男要他配合將住處門口退回,不要占用玄關,他才會怒轟對方「你是什麼東西!」,謝男強調,這句話的意思,是指孫男憑什麼要求他回復原狀,堅稱主觀上並沒有侮辱、貶損之意。
對此,法官認為謝男在審理時屢屢講話帶刺,雖然口頭稱願意當庭道歉,但迄今未與孫男達成和解,因此判罰5千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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