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請勿對號入座:

和女朋友認識是在一次婚禮上,我是新郎的伴郎,她是伴娘,最開始的並沒有注意到她,我們換上禮服後都被化了妝,再見女朋友的時候驚豔到我了,這是第一印象。後來鬧婚房折騰伴娘我把她從別人手中“解救”出來,後來慢慢熟絡起來,更驚喜的是我們是老鄉也在同在北京打拼。

她什麼都好,挺善解人意的。除了有一點我受不了,那就是她喜歡購物,不僅給自己買,還經常給家裡人買,當然偶爾還會惦記給我也買一件兩件衣服什麼。起初我還覺得她是一個很有愛心的人,現在看來是愛心過於氾濫了。 我現在在深圳關內每個月的工資也只是一萬五上下,這邊生活成本那是和香港差不多的。她這樣大手大腳真有點吃不消,我有試著讓她收斂點,可是她說我不愛她了,耍起賴來我都怕她。

如今,我每個月都是月光族,她安慰我說不怕,沒了咱們可以用信用卡啊,我的錢存著咱們結婚後不都是你的麼。可是誰能保證這婚一定能結,我不是說我怎麼樣,但是凡事有個萬一,要是分手了,我可真是人財兩空了。我能怎麼辦?我該怎麼辦?分手?讓她把錢拿出來?

網友看完後評論:

我的想法是,談戀愛,對方願意送,你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但是伸手要,這就很搞笑了

這種女的我碰到過,這件衣服絕對不到500的,我碰到的買了件高仿的襯衫說1000多,麻痺其實就100把塊,這種女的早點分手,反正不適合做老婆

我媽一直跟我說,談戀愛不能問男朋友要錢,也要少花他的錢。而且要好好愛惜自己,不要越界,因為不能保證他會是你以後的老公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