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闖,今年27,是一個青年企業家,這麼說有點過了,其實就是做了點小買賣,比上班的人有點小錢。可是平時忙著買賣,就忽略了婚姻大事,前些天,我通過婚姻介紹所,相親認識了一個長得非常漂亮的姑娘,她比我小兩歲,叫白楠。

我看到她第一眼就相中了她,因為我喜歡她的外表,在我看來,漂亮是最重要的。所以在經過幾天的接觸以後,我很快就跟她確定了關係。不過她一直很保守,我們的關係也是僅限於牽手。我也不著急進一步發展,因為我要給她留下個好印象。我看過她在婚姻介紹所留下的簡歷,知道她沒有談過戀愛。這個我可以理解,像她這麼單純的姑娘我應該更加珍惜。

大約相處了三個月,我們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結婚當天晚上,我喝了點酒,心裡美滋滋的,想著以後就要跟老婆真正在一起了。可是老婆確死活不讓我進婚房,我有點不開心了,都這個時候了,你還害羞什麼。她看我這個樣子,就沒再堅持,只是提出了一個條件,要等她換完衣服我才能進去。出於對老婆的尊重,我答應了她的要求。

可是當我進屋子以後,看到她的腿我害怕到捂住了嘴巴,她的腿上有一片疤痕,還很新鮮。我趕緊問她是怎麼弄的,她一看瞞不住我了,就如實交代了。原來,她跟我在一起前,才跟相處四年的前男友分手,她非常愛她的前男友,在自己的腿上紋了前男友的名字。之所以不讓我碰她是因為那個時候她心裡還想著別的男人,後來跟我結婚也是因為她的前男友娶了別的姑娘,她沒有辦法,決定跟我結婚。在結婚前才洗的紋身,現在還沒有痊癒。

最後,她哭著求我原諒她,她說我對她很好,她現在愛我,讓我不要在乎她的過去。而我要感謝她的紋身,讓我知道了這一切,我決定跟她離婚,不僅因為她騙我,還因為她早就不是處子之身了,還為前男友打過胎。雖然現在她是我的老婆,但是我感覺這種女人非常噁心。你們說我的決定正確麼?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