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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十歲的我前不久剛結束了一段失敗的婚姻,結婚二十多年的丈夫揹著我在外面偷人,他揹著我偷偷將房產轉移到了小三的名下,被我發現後兩個人撕破了臉,簽了離婚協議。就這樣,二十多年的婚姻最終也落得個分道揚鑣的下場。

離婚以後,我一個人帶著孩子回到了婆家,當初結婚的房子現在成了他和那個女人翻雲覆雨的地方。想想便覺得心裡很不是滋味,每天以淚洗面,晚上睡覺偷偷在被窩裡哭,也許這些痛只能我一個人承受的吧。在外面別人總是認為我的家庭幸福,可是誰能知道,其實我一直是在默默忍受。

過了幾天,丈夫的一通電話把我從痛苦的深淵當中拽醒,他打電話就是和我商量孩子的撫養問題還有車子財產的分配問題,他的意思孩子我拿去撫養,車子會分配給我,房子他和那個女的一人一半。我聽的滿心委屈,陪伴了他這麼久的媳婦兒他都可以不要,處處對那個女人百依百順的,那個女人到底是有什麼可以讓他如此著迷的地方。

我沒事,我寧可不要他的一分,我也要帶著我的尊嚴走。可是 我一想到我的孩子,我和他離婚會影響他的成長,我想到這裡我就覺得不公平,當初他約定我會愛我的一輩子呢。 看來男人的話都不可信 。

到了分配財產的時候,因為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已經不存在我的名字了,說什麼都沒有用了,當著我媽的面還有民政局工作人員的面他保證了孩子的贍養問題,可是我很納悶,孩子的財產歸屬一句也沒有提出來,難道他的意思是孩子得不到一分的財產,他只會給出一部分的贍養費嘛,這樣子的話我接受不了,如果那個女人給他生了孩子,我的兒子分配的財產就更少了,好歹這也是他的兒子,他總不可能不給他的兒子留下一些錢的吧。經歷了這次的感情,我真的不知道該去相信誰了。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