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糾結的婚姻叫做”見不得的離不得”。他們的婚姻戲劇性地演繹著“兩個人抱在一起好疼,分開後又好痛”的鬧劇。

這種糾結婚姻生活的模式通常是:一個釘子一個板,針尖對麥芒。為了捍衛各自正確的價值觀和純潔的尊嚴,他們決不會向對方低下高貴的頭顱;為了保護各自那顆柔弱的心靈,只要來自對方哪怕是無意的拒絕或忽視,他們會敏銳地豎起身上強硬的“刺”以防衛自己受傷害。每當衝突時刻,各自的敵意便會浮現,隱約地或公然地向對方發起進攻,誰也不會輸給誰,這個世界誰也不怕誰。他們的交流與互動始終在彼此誤解、錯覺中進行。

他們的發展方向,要麼是維持一種雖不穩定但還算滿意的婚姻:會習慣閒暇作戰,儘管傷痕累累,但他們意識到婚姻的重要性遠遠超過口角之戰的敵意與失望。要麼是陷入一種既不穩定又不滿意的婚姻:雙方疲憊於他們的口角之戰,深感不幸,但他們又不願或不能予以改變。由於他們的性格缺陷和神經症心理需求,決定了他們必須將敵意外洩,這是他們排除因焦慮和挫折而造成的痛苦的一種方法。敵意外洩對他們來說,只有在婚姻關係裡才是最安全的。他們在其互相敵對之中得到某種程度的舒暢感,因為這種處境使雙方都能把自己不快樂的責任移置於對方身上。有時,正是因為這樣的好處而相互接近。但這種相互敵視,使雙方的注意力集中在己身之外,從而無需求自己改變。

此類婚姻最暗淡的前途是:無奈在受苦的關係裡。兩人都潛意識地明白對方,很擅長地用表明挫折的加班、酗酒、害病、性冷淡等非語言方式來表達對婚姻的不滿。但他們不會再去揭穿,而保持著關係的不痛不癢,鬥爭陷入持久冷戰。剩下的只有他們對孩子的感情是相同的。不過,這會締造新一代神經症個性的人,甚至會“培育”出一個典型的神經症患者。

改善此類婚姻的最重要的原則是:

1、協商距離。只要他們明白了其差異並不像黑和白那樣分明,一切妥協都是可能的。

2、接受差異。有衝突存在,也有協調衝突的辦法在,你對衝突的看法本身就是解決衝突的辦法,如對吵鬧或爭執,你讓它存在,視它為生活本身,它就不構成是一個影響你們關係的衝突。

3、理解與認同。只有理解了自己和對方的內心世界的衝突和需要,認同自己和認同對方才有可能,接納雙方的“所是”才有可能。夫妻戰爭,象徵打官司求公道的喊冤。當理解真正出現,呼喊便沒有必要。

4、增加感性的交流模式。夫妻關係是特殊的人際關係,特殊在是太多相異素質的集合,特殊在它既牢固又脆弱。夫妻在婚姻裡是否有幸福感,取決於是否存在富有感性的情感交流。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