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的一個案子有了初步結果:男子將女同學從19樓扔下被判死刑。

一時間評論區發酵了,群情激昂一片謾罵。有的說女生婊不喜歡男生還收人禮物跟人合租,有的說就算女生收禮合租品格不高也不至於殺死,有的說男生混殺人就該償命。

這些說法都有一定道理。有因才有果,男生罪不可赦,女生也難逃干係。

男生女生是高中同學,男生鍾情女生,女生無意男生,但始終不曾斷絕來往,其中原由就不細究了。後來男生出國留學,竟不惜中斷學業回國繼續追求女生。

從男生這一舉動,我們可以看出他的任性胡為,不計後果的魯莽性格,這種衝動性格能很好的解釋他後來因為情緒激憤扔人下樓的犯罪行為。有些有錢人教育孩子的方式,大概就是你要什麼我都滿足,只要有錢什麼都買的來,而缺乏正確的三觀輸入,缺乏好性格的培養。

男生痴情深意可感天地,但沒有感動女生。對於男生的軟磨硬泡,女生的迴應不冷不熱,但是她做了一件不該做的事——就是跟男生合租,這就是女生惹人非議最大的地方。

男生家裡有錢,追求女生這麼多年,女生都沒有答應,可見是對男生沒什麼好感的。也許女生情商高,不願意得罪男生,想做個普通朋友,況且還是老同學,合租(兩女一男)也有個照應,不會有什麼問題。又或許女生真想拿他當個備胎,享受這種被人愛著的感覺,所以有時也收下了男生討好的禮物。

陷入愛情的人是敏感多情愛幻想的,合租給了男生莫大的鼓舞,猶如一陣強心劑,產生了愛情的幻覺,以為這是對自己的接納,自己離愛情更近了一步,別的男人休想再接近她一步,於是越陷越深,以至爆發慘劇。

曖昧,可以讓有情人終成眷屬,更可以讓無情人悲劇結尾。

既然不喜歡,就應該“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當斷則斷,不給對方幻想的空間。既然沒好感,就應該坦誠相告,保持距離,拒絕曖昧。不要不好意思,越早決斷,越能及時脫身。女生的不好意思,會被男生解讀為有意思。

特別是遇到性格容易激動暴躁行事不計得失的男生,就算喜歡也要評估一下婚後家暴的風險以及以後對孩子成長的影響。如果不喜歡,更應該婉言拒絕,但態度要明確,立場要堅定,女生的一寸動搖都可能被男生當成十分的機會,死死抓住不放。

有時對方會提出只是做個普通朋友,這種理由往往不好拒絕。但要注意這可能是以退為進,以普通朋友為跳板,趁時機成熟繼續愛情攻勢,可能本案中那個男生就是這麼想的。在這種情況下的交往,需要女生把握言語分寸和行為尺度,學會時刻保護自己,不要給男生任何曖昧的想法。久而久之,男生才會知難而退,畢竟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

愛情是說不清道不明的,不來電就是不來電,曖昧是一個不合格的電工,只會讓兩人短路,灰飛煙滅。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