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本該是這世上像父母和孩子般,那種最為親密和信任的關系。
兩個原本陌生的人,因為互相愛慕走到一起,相伴一生,成為彼此人生中陪伴對方最久的人。可是,一旦婚姻出現裂痕,躺在身邊的伴侶生出了不該有的心思,婚姻就變成了死亡的墓地。
2003年12月26日,喪妻不久的張振峰遭到警方逮捕,逮捕他的理由,是懷疑他謀殺了自己的妻子。
妻子遇害後,張振峰不斷給警方提供線索,迫切地希望能夠把殺害自己妻子的兇手繩之以法,誰都沒想到,那個舉起屠刀的人,竟然會是他。
而之所以會懷疑他,竟然是因為在他的妻子屍體包裡發現的那盒未完全燒毀的“威而鋼”。
張振峰的妻子劉艷麗和他結婚的時候是二婚,此前劉艷麗還有一個前夫名為秦平。劉艷麗和秦平的婚姻之所以會結束,一是因為秦平對婚姻、對傢庭都不負責,二就是秦平是個癮君子,劉艷麗無法與他繼續共同生活。
而劉艷麗自己所做的行業並不光鮮,她從事的是類似古代青樓這樣的服務行業。在和張振峰結婚以後,劉艷麗依舊沒有轉換行業,還在做著舊日的勾當。
警方在2003年12月19日,於河南省焦作縣下屬的武修鎮發現了劉艷麗的屍體。
兇手將劉艷麗拋屍在惡臭的水溝之中,而且利用焚燒手段,毀掉了比較容易辨別屍體身份的面部等各種特征,這讓警方在最初確定死者真實身份的時候費了很大力氣。
直到警方通過劉艷麗焦屍上殘留的一塊名牌衣物標簽鎖定了她的身份,才知道張振峰在劉艷麗失蹤的時候就已經報警了,隻不過那時候還沒人發現劉艷麗的屍體。
面對警方,張振峰很鎮定,他給了警方一個大線索,那就是殺害劉艷麗的人必然是她的前夫,秦平。
根據張振峰的說法,劉艷麗這次是外出前往焦作,而秦平就在焦作某工廠上班,這次肯定是他們倆碰面之後發生了什麼事情,才導致秦平殺害了劉艷麗。
但是警方經過調查,確認劉艷麗死亡的時候,秦平在工廠內,根本沒有外出,這與張振峰的猜測相背。
但是張振峰仍舊堅持自己的想法,咬死了秦平不松口。
警方從張振峰這裡得不到其他有用線索,轉而開始繼續調查劉艷麗的遺物和人際關系。
在劉艷麗的包裡他們發現了沒有被完全燃燒的藥物,西地那非。
這種藥物還有個耳熟能詳的中國名字,俗稱:威而鋼。
考慮到劉艷麗的職業,她有這樣的藥物並不奇怪,唯一奇怪的是,那一版藥上留下的指紋,是屬於張振峰的。
就算是張振峰知道劉艷麗所做的職業,一個做丈夫的也不至於主動往她包裡放這個東西吧?
警方把懷疑的目光轉向了此前一直信誓旦旦說秦平是兇手,根本不管會不會擾亂警方辦案的張振峰。
於是,警方決定先逮捕張振峰,再對他進行審訊。
張振峰被捕後,在警方的審訊下漏洞百出,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他和劉艷麗的婚姻並不幸福,而且他還發現劉艷麗根本沒和秦平一刀兩斷,反而是私下裡悄悄保持聯絡,這分明就是舊情未了的象征。
秦平這樣的癮君子,買不起藥了就找人借錢是常事,在劉艷麗死亡的那天晚上,張振峰發現了秦平找劉艷麗借錢。
張振峰把這樣的行為認定為劉艷麗出G的證據,自尊心受到極大損傷,怒火燒掉了所有的理智。
他勒死了劉艷麗。
劉艷麗死亡後,張振峰才慌張起來。
他生怕會被警方查到自己殺了人,於是先把劉艷麗的屍體燒到面目全非,隨後又把她丟進臭水溝,希望臭水溝的氣味能夠掩蓋屍體的氣味,讓人盡可能晚的發現她的屍體。
時間拖得久,沒準他就可以逃脫罪責了。
警方找上門來說發現劉艷麗屍體的時候,張振峰想也不想的就將罪名推給了秦平。
因為他提前做了準備,在劉艷麗的包裡放了藥物,想要偽裝成她是要去和前夫行不軌之事的樣子。
沒想到,就是因為他這畫蛇添足的行為,讓警方在案發後第八天,就將他逮捕歸案。
張振峰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因為手段極度惡劣,數罪並罰,全都是從重處理,法院判處張振峰死刑。
其實,從張振峰明知道劉艷麗的職業還選擇和她結婚那一刻開始,他就該知道自己要面臨什麼樣的生活。
劉艷麗私生活混亂,違法從事非法行業,這都是她自己的問題。觸犯法律的地方,自由法律懲處,違背道德的地方,自有道德譴責。
張振峰在婚姻不幸的時候可以選擇離婚,可他卻選擇殘忍地殺害劉艷麗,還試圖毀屍滅跡。
是徹徹底底在踐踏法律的尊嚴,不把人命看在眼裡,自然,也會有屬於他的懲罰等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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