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應該加給對方什麼東西呢?很多人對協商產生的誤解之一就是「給出愈有魅力的數字,協商就會愈順利」。一大筆金額真的可以彌補立場上的差異嗎?問題並沒有那麼簡單。
你應該曾經從朋友或同事那裡聽過以下這些話:
「錢並不是人與人之間的全部吧?」
「那個人什麼都想用錢解決。」
「就算會賠一點錢,我也不想那樣交易。」
如果只著重用金錢或數字來解決立場差異,反而可能會破壞關係。
給對方很多錢,就代表自己可以一直獲得比他人更多的好感嗎?用比競爭企業更低的價格供貨給客戶,就代表客戶一定會和我方簽訂合約嗎?
在度假勝地買紀念品之類的一次性交易當中,價格當然是達成協商的最重要因素,但如果不是只見一次面便結束的關係,數字可能就不是最關鍵的重點,因為參與協商的每個人重視的價值可能都不同。
不要從對方手中奪走什麼,而是應該透過加入他需要的東西來引導對話。(僅為情境圖,取自unsplash)
我認識的一個前輩透過長期的月租生活,學會了和房東建立起良好關係的方法。每當到了兩年一次的續約日期,不管是什麼樣的房東都會拜託前輩:「我不會調漲房租,你再多住一陣子吧!」甚至戰戰兢兢地擔心他會搬到其他地方去。
雖然前輩是房客,卻把租屋當成自己家進行徹底的管理。如果家裡發生問題,他就會馬上和房東商量,積極地處理。
另外,他每6個月就會拍一次家裡的每個角落,用簡訊進行中期報告,這就等同於告訴房東自己是如何管理租屋的。
前輩說,這個舉動是理解房東立場的過程,因為房東會想知道房客是怎麼使用租屋的,也會擔心自己的房子有沒有被毀壞。他在兩年的租期裡,總是一邊為協商做準備,一邊慢慢地加入自己的立場。
前輩說,那兩年的過程中,更準確地說,在那段期間偶爾傳給房東的訊息和幾張照片,就是凍結房租最切實的方法。
通常我們認為房東一定更喜歡多付一點錢的房客,但那個法則不一定永遠適用,也就是說,有些房東即使少收一些月租,也還是更喜歡與誠實、不惹麻煩的房客簽訂租約。
協商年薪的時候也同樣適用加法公式。在招聘新員工時,人事主管當然想少付一點年薪,但那並不代表喊出最低年薪的人就會成為最佳人選。
反而如果遇到了合適的人選,就算要拿出沒有的預算,公司也會努力湊到那個人希望的年薪。
因此,沒有必要因為無法給予對方想要的而氣餒。只要給想尋找可信任的房客的房東,多加一點信任;給想尋找合適人才的人事主管,多加一點自己的才能就可以了。
那麼不僅沒有必要多給房租,也沒有必要降低年薪要求,還可以擺脫不多交房租就會被趕走、要求高年薪就可能會被人事主管盯上的這種毫無根據的恐懼。超級必利勁、超級雙效必利勁、 超級必利勁哪裡買、雙效必利勁、必利勁雙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