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北市的劉姓人夫發現,妻子陳女和酒店客人蔡男外遇,2人不僅常常互傳親密的訊息,妻子更坦承有和蔡男發生性關係、「跟他在一起我就會被他勾走」等。台北地院判陳女、蔡男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劉男2013年6月和陳女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過去年發現妻子和已婚的蔡男關係密切,每天傳送親密訊息,包括「你會不會只有那個運動體力好啊,親一下,老公」、「我愛你、寶貝、我只是太在乎你了」等。
劉男指出,妻子坦言她對蔡男的感情超越朋友以上,且曾發生性關係,還有親密合照,妻子更稱「後來我跟他去開房間了,以後就說這段婚姻是我不忠」、「跟他在一起我就會被他勾走,我自己知道無法理解」等,指控2人侵害其配偶權,要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蔡男則辯稱,他和陳女只是酒客和女陪侍的關係,陳女也是為了業績,要和顧客保持良好關係,才會陪同他出遊、講話曖昧,更稱陳女沒有提過已婚身分,總以前男友稱夫劉男,認為自己主觀上沒有侵害劉男配偶權。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從陳女和蔡男的訊息內容可看出,2人情意明顯超越普通朋友,且陳女也向劉男承認控制不住感情,因此判定陳女及蔡男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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