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2歲,和丈夫結婚已經7年。在我的認知裡,我和丈夫這些年的感情還可以。遺憾的是,今天早上起來,我手機里有這樣一條簡訊:我懷了你丈夫的孩子。發簡訊的時間是昨天凌晨兩點四十三分。自然沒有心情去上班,於是臨時向單位請了假。隨之開始和丈夫理論。
在此情況下,丈夫只能對我如實交代了他和情人的全部經歷:他們在朋友組織的飯局上認識;對方老家在農村,目前在我們生活城市打工,租住著城中村的房子,有點年輕漂亮,關鍵是特別放得開。在此情況下,丈夫主動招惹了對方,並和對方發展成了情人關係。
在丈夫的認知里,對方是一個私生活比較隨便的女生(在對方成為丈夫情人之前,就曾和別的已婚男人有過交往),所以,丈夫在這段關係中充其量就是給對方花點錢。只是,幾天前,這個女生卻告訴丈夫她懷孕了。丈夫的本能反應,讓對方把孩子處理掉,丈夫甚至有點懷疑這個孩子是不是丈夫的種。
但是,那個女生不願意處理孩子。於是,丈夫提出分手,並不再和對方有任何形式的見面。在此情況下,那女可能有點歇斯底里,於是,給我發了消息。我就納悶了,那女為什麼會有我的聯繫方式。丈夫對此的解釋:或許是趁丈夫不注意的時候,從丈夫手機裡獲取了我的聯繫方式。
事已至此,丈夫在向我認錯的同時,也向我坦白了兩件事:
1)如果你可以原諒我,那將是再好不過的結果了,如果你執意和我離婚,我願意淨身出戶,畢竟我屬於過錯方
2)無論是你要不要我,我都不會再和情人再有牽連,充其量就是在她同意墮胎的時候,我給她點錢完事。其實,我對於要不要離婚也有點犯嘀咕,因為我還愛著丈夫且也不願意讓我們的孩子成長在父母離婚的家庭中。想問,你對這件事有怎樣的不同借鑑?
Reference:精彩文章:農村俗語:「房前不栽樹,屋後不種花」你知道這有什麼講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