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都是教師,我爸媽是小小的成衣商,成婚的時分婆婆就一向厭棄我,說我是一個賣衣服的,配不上她做公務員的兒子,但是平心而論,老公一月就那麼3萬塊,我一個月生意好了怎麼也可以有5到六萬,她有啥資歷厭棄我。每次我給她買東西的時分,她拿著東西那是滿臉笑臉,但是不過兩天她就康復原樣了。
成婚今後的新房,也是兩家一家出一半,對他家咱們是一分錢沒占他們廉價。我和老公住在新房子,公公婆婆就住在老房子裡。我懷孕的時分,婆婆也即是嘴上說來照料我,事實上仍是我媽來照料我,給我煮飯吃,後來我媽說等我今後坐月子了,她還來照料我,我說好,我知道她怕我受委屈,也怕我落下病根。
後來我生孩子的時分,我媽的腰疼的兇猛,路都走不動了,也就沒來醫院看我,婆婆到是來了,看到孫子那個快樂呀。
因為我媽來不了,老公還得工作,就讓婆婆來照料我,但是婆婆也就在有人來的時分,抱抱孫子,他人一走她就扔給我了,一開始我還能吃幾頓熱乎飯,後來不過一個禮拜,婆婆就懶了,說啥天熱,自個身體欠好,一煮飯就頭暈。
後來婆婆是一天做一頓飯,一頓飯分三次,每天我都得吃兩頓剩飯,而且飯菜里除了雞蛋就沒其他菜了,她說啥雞蛋有營養,本來即是不想去菜市場,雞蛋是他人來看我的時分,買給我的。
真實沒辦法,我想吃點其他都得自個著手,每次和老公一抱怨,他就說我啥嬌氣,我就得自個拖著疼痛的身體,去煮飯,婆婆自個放心的看電視,兒子哭了她也不論。
後來我和婆婆就說,橫豎你也不照料我,也不喜歡孩子,要不爽性這麼,讓孩子跟著我家的姓,我家來照料,要是我爸媽照料欠好,咱們就請保姆,保證不讓孩子遭受痛苦,不就是一個代號,你們說是不是?
我也不論他們啥態度,橫豎即是要麼贊同,要麼就離婚,我真的受夠婆婆了,還有老公的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