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家幼兒園被一位有2歲女童的母親指控,
教保員疑對女童不當體罰,
造成女童雙手腕部線性擦傷、瘀傷...
在2月初時,女童再放學返家之後,
疑似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情緒極度不穩定,
因她痛得向媽媽哭訴:「老師綁我弄痛痛,用那個橡皮筋綁手手」
台南市社會局與教育局派員去稽查,
最後依違反兒權法、
園方不當管教、
師生比不符、
未依規定編班等缺失共罰10萬5000元之罰鍰。
當時家長懷疑孩子遭體罰,
並憤而對兩名教保員提告傷害時,
園方據監視畫面查無異狀,
直喊冤「不可能」。
雖已對此幼兒園做出罰則,
但對於手腕傷怎麼來的,仍在釐清中。
永康警分局表示,
此案一月份受理後已完成雙方筆錄,
全案依傷害罪函送南地檢進行後續偵辦。
經調查,兩名教保員偵訊時均否認傷害幼童,
供稱女童在校表現正常,不清楚為何受傷。
女童家長彭小姐是名單親媽媽,因要擺攤做生意,送女兒去讀幼幼班。
她說,她母親上月4日到校接女兒返家,晚上幫孩子洗澡時,發現左右手腕處各有一道很深的傷痕,乍看感覺像被什麼東西割到。
她詢問幼兒園班導竟一問三不知,園方先堅稱女兒應該是「玩單槓」時受傷,隔天又改口是汗疹,後來竟懷疑是在放學後造成的,說法變來變去,推卸責任令人氣結。
園方則指出,隔天即到女童家中拜訪,枯等20多分鐘卻吃「閉門羹」,家長在提告前都不願面對面洽談;園方強調,「我們也想知道真相!」
但只能就家長提供的照片去猜測,是否因吊單槓磨到手腕,或著女童大熱天都穿著外套,束口太緊造成汗疹,也有可能是女童環抱柱子上上下下所致,但是,以上說法僅供家長參考,絕無卸責之意。
南市府教育局、社會局2月5日介入調查,經調閱監視畫面,雖查看不到有導致女童手腕受傷的不當行為,但年僅2歲的女童當天被罰站15分鐘,涉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經召開相關會議審議,日前發出裁處書。
園方收到後若有異議,可於一個月內提出訴願。
教育局重申「體罰零容忍」,2月底已經召開教保機構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後續會依認定小組最終調查結果進行審議,將視違失情節處以最輕1年、最重4年不得進用。
醫生判定女童雙手手腕有線性擦傷。家長彭小姐提供
彭小姐說:「學校不誠實!」
彭小姐表示,女兒自此事件後情緒反常,常半夜驚醒哭鬧,「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陪著她哭。」
經過好幾天的安撫,女兒睡前突然說:「不要黑黑、要亮亮」,她好奇追問,女兒回說:「老師帶我去黑黑的地方,我很害怕,怕壞人把我抓走,就看不到妹妹了。」
她聽到後整個淚崩,懷疑老師帶女兒去沒有監視器的隔壁教室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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