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的故事,還有無數的回憶,今天不想去觸碰。有點痛了。今天做了很重要的決定,給分開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在一起就好好相愛,離開就好好告別。這才是一個將近30的理智女人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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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見他最後一面,來一次最後的談話。我不知道應該從何說起,跟他說些什麼呢?不過內心深處的想法應該背叛啦我。我為什麼這麼重視這最後一次的告別?是因為還心存幻想?是因為愛情有了芥蒂,想通過一些方式來彌補,回到最初的美好嗎?想讓自己再確認一下他對我的愛有多深?還是想讓自己徹底死心,徹底結束,然後再重新擁有去愛別人的能力?想到這裡我開始恨自己,哪有那麼多希望?他很愛你,那又怎樣?這根本就是一個沒有出路的死衚衕,就算他極力的挽回我,難道我還會繼續去用自己的青春來堵一場沒有未來的人生?我還在戀戀不捨於他?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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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能不能像林徽因一樣去選擇對的方向?而不要像蕭紅一樣,傾盡所有換來一場空歡喜,林徽因懂得在關鍵時刻取捨,戀愛是新鮮,感覺,精力,激情,而這些轟轟烈烈之後又有幾對愛人可以永遠花好月圓?激情隨著生活的淡化,最終會回到生活中,生活,面臨的就是生兒育女,賺錢養老,孝順父母,業餘愛好等等,林徽因終究明白我們再浪漫都要回歸到現實中去,所以她理性,隱忍。

世間安得兩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選擇愛他還是愛自己,這個不需要思考。這最後的一次任性,好好的告別。然後,好好的愛自己。愛情最美好的是初相見。後面的不愉快一點一點的啃噬我們之間脆弱的感情,一切都變了,我們這麼留戀,也許只是心有不甘,不甘那麼美好的故事以厭倦而告終,所以我想在最後的告別前,以一個最好的狀態,最柔軟的一面,去面對他,讓他在今後如果想起我,想到的是可愛優雅,性感有趣,理性樂觀的最好的我,而不是那個隻會任性,撒嬌,無理取鬧的討厭的我。這可能就是我的內心。我讀懂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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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日,東莞,不見不散。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