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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現實情感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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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訴人/入畫

我愛了一個人三年。這三年裡,我每天都在追求他,可是他從來沒有答應過我。

你可能會說我賤。確實。一個人不愛自己,就是不愛,我為什麼還要自取其辱呢。

為了打動他,你知道我做了多少事嗎?我每天早上7點10分準時跟鬧鐘一樣給他打電話,叫他起床。7點30分準時出現在他家門口,手裡拎著早餐。

中午休息的時候,我會給他訂好他愛吃的外賣,從不用他操心午飯的事。下班以後,我也會尊重他的意見,到底是回自己的家,還是去他家裡做飯。

晚上,他要跟朋友去喝酒,有時跟女友約會。我像一個隱形的存在。三年裡,他談了兩個女朋友,只要他有女朋友在,我就不能給他打電話,不能去他家,更不能給在工作以外的時間聯絡他。

也就是說,他跟女友在一起的時候,我是絕對不能出現的,所以兩任女友都沒有發現過我的存在。

可是即使這樣,我依然願意跟他在一起。這大概就是愛情吧。聽聽他說話,看他一眼,陪著他,都是好的,幸福的。

我以為我做那麼多,終有一天他就會愛上我。可我還是累了,沒有用的。不愛就是不愛。後來,我知道了感動是怎麼一回事。因為,有人愛上了我。他為我也付出了很多。不過,我沒有那麼冷血,我很感動,經常跟他保持聯絡,可我就是沒有辦法愛上他。

我決定放手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苦苦強求。

放手的第二天,我沒有給他打電話,叫他起床,他遲到了。他氣急敗壞地罵了我一通。中午,他也沒有順利吃到外賣,他說要跟我斷絕來往。

到了下午他才想明白,我可能出了什麼問題。他問我怎麼了,我說我要放手了。他說好。

我們彼此刪除了聯絡方式,我決定不再聯絡他,他也不再聯絡我。

可是,第三天的時候,他突然又給我打電話。我想了想還是接了。他祈求我回到他身邊。他說,三年,我已經成了一個特殊的存在,像生活裡的空氣一樣。雖然不一定看得到,但已經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希望我做他的女朋友。

我拒絕了。愛了他三年,他對我愛答不理,現在他想回頭,已經晚了,因為我已經想明白了。

我說:姐姐來告訴你,我為什麼拒絕你。因為,你並不愛我,你只愛自己。在這段感情裡,我已經累了。三年已經把我的愛磨沒了。

他哭了。連著一個星期出現在我家門前,求我原諒。可是太晚了,真的太晚了。

度芽回覆:緣分盡了,人就散了。三年,你在一點點消磨你的愛情。三年對他來講,是一點點培養感情和習慣。

任何一個人,突然失去什麼都會難過。堅強的人能夠挺過去,不堅強的人就試圖挽回。但挽回之後呢?真能懂得珍惜嗎?未必。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