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木

我是一個32歲的女人,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年齡,家裡有兩個可愛的女兒。

丈夫是一個小公司的老闆,每天都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最近他回家很晚,常常到夜裡一點多才回來,我給他打電話他不接。他明知道我生氣,可依舊是如此,那天他依舊是很晚回來,回來就壓在我身上,摸著我的臉,我以為他要懺悔什麼,可他卻說了我這輩子都不能忘記的話,他說:“想離婚就離,看你到哪找一年給你20萬零花的男人。”

一句話說出了我的痛處,我是想離婚,可我沒有錢,我從生孩子後就全職在家照顧孩子,沒有工作,離婚後我什麼都沒有。

我想起那個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的女孩,她和我如此的相似,如此悲涼,花他的錢也不開心,買新衣服也不知道穿給誰看,老公總是跟我說,外面的社會有多殘酷,生活多麼不容易,可如今在玩面玩的是他,在家帶孩子的是我,每天回來倒頭就睡,吃完早飯就走,呵,多麼熟悉的陌生人!

我回憶當年領證那天的喜悅,慢慢的他有錢了,開公司了。如今他對我說的話,字字刺骨,句句寒心,他說:“你當初只不過是個工資2000的打工妹,你有什麼資格一年花我20萬。”在他眼裡,沒有這個家,更沒有我這個媳婦兒。

我思前想後,決定離婚,我才32,不管怎樣我還是要追尋自己的幸福,不求別人給我20萬,我要自己掙20萬。你們支援我離婚嗎?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