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路)

只要是中國女人,應該都會“作”。一哭二鬧三上吊,程度不同而已。“作”大多是用在親密關係裡,更準確地說,用在男友或老公面前。要是你不愛我愛得心碎,我就鬧你鬧得心累。記不住我的好,至少記住我對你的困擾。

一些欲擒故縱、半推半就的情趣,全世界的女人都懂,可這無理取鬧的“作”的確算是中國製造的專利,荷蘭男人對此完全不解風情。在荷蘭家庭裡,胡亂發洩情緒不會被列為“家務事”來處理。心情不爽疏通不了,找心理醫生;嚴重點的動手毀物,找警察,沒荷蘭男人什麼事兒,他們不會處理,也不覺得他們有必要私下處理。

我曾經也想過把這中國特色的“作”在荷蘭發揚光大一些,可每次都慘烈收場。

剛到荷蘭時,有一回和老公爭執,什麼事情忘了,只記得那時有點晚了,他說:“我們改天再聊吧,稍微冷靜一下。你聲音那麼大,會影響鄰居;還有我累了,想睡了,明天還要工作呢。”他邊說晚安邊往樓上的臥室走。

這把我堵得就跟一個噴嚏都到了鼻頭打不出來一樣難受。我倒是想衝上去把他拖下來,可知道自己沒那麼大力氣。於是我大叫:“沒人聽我說話是吧,那我走!”我故意把門摔得很大聲地出門了。走在街上,我不斷回頭看他有沒有追上來,我故意走得很慢,怕他追上來找不到我,可是除了街燈和我自己的影子,什麼也沒有。在外面逛了一個小時,心灰意冷的回家,開門前,我故意讓眼淚留在臉上,要是他喝著悶酒等我的話,我的悲傷可以應個景。進家後客廳黑燈瞎火,根本沒有我期盼中的那張擔憂愧疚的臉。

我搖醒已熟睡的老公:“你知不知道我剛才出門了?”

他睡眼惺忪:“知道啊。你關門的聲音很響。你出去平靜一下也好。”

“這麼晚了,你就不擔心我一個人在外面有危險?”

“我們這裡是很安全的小區,能有什麼危險?再說了,你的安危首先是你自己要注意的。你不注意,別人擔心得著嗎?”

你看,如果要“作”,沒人陪著演,就是這種自討沒趣的下場。

不過真正讓我痛定思痛,不敢再“作”的,是因為朋友的事情。

一個女友也是嫁了荷蘭老公,有一回說是吵架了,想在我家度週末。她才來沒多久,她先生的電話就追來了。她衝著我擺手作“噓”的手勢,我會意對著話筒那端說:

“她沒來我這裡!”掛了電話,她神氣的說:“讓他好好擔心我一下,體會下沒有我的痛苦。”剛好我先生在出差,我倆樂得逍遙,一起騎車兜風,聊天散步,做中國菜吃。週一一早,鄰居來敲門:“週末和你在一起的那個朋友,還在你家嗎?”我點頭。鄰居說:“那你快和警察聯絡吧。現在電視裡警察局的失蹤人士欄目在找她。”我和女友開電視,果然在尋人欄目裡看到她的照片在滾動播出。我倆在電視前瞬間石化,覺得事情搞大了。她又急又氣,給她先生打電話,讓他去銷案。可是被告知,因為警方已經介入,我們都必須去警局說清楚,不是想私了就私了的。

我在路上和她一起埋怨她先生小題大作。可去了警局我才知道,她是怎樣離開家的,她把他們夫妻倆的旅行箱都拿刀和斧子又劃又砍的弄壞了,把家裡的電源線全剪斷了,還插了把刀在他倆掛在客廳的合影上。警察給我看這些取證照片的時候,我很吃驚,總算明白為什麼在電視尋人啟事裡,有警示的言語說“此人情緒不穩定,可能會有暴力衝動,請大家小心。”她坐在我旁邊覺得有點下不來臺,嘟囔著:“吵架不都這樣嗎?有那麼嚴重嗎?”可事實的確比我們想象的嚴重,她需要接受心理評估,而且警察已聯絡了她的工作單位,人盡皆知。

我要解釋的是為什麼她明明在我家而我卻騙人家先生說她不在。我覺得特別對不起她老公,想象一下他看到家裡那樣的破壞場面,然後兩天三夜找不到太太的心情。我先生剛出差回來也被叫到警局,他知道一切後,氣極了。只聽他對警察說他在外出差,完全不知情。我心都涼了,這麼快地撇清他自己,真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啊。我想掉眼淚,硬憋回去了,怕警察覺得我也是個情緒不穩定的。還好,我說明情況,警察很溫和的教育了我幾句,也就沒事兒了。在離開警局前,先生拉著我走到朋友老公面前,一起鄭重的道歉。先生也對我朋友說歡迎她以後到我家來,不過不希望再有這種境況。

出來後,我眼淚就下來了:“我是看出來了,關鍵時刻,你就不管我了。先讓自己落得一身清。”

“我的確不知情啊?為什麼要說謊呢?我先把自己擇出來,也好有個清白的人保護你。我們都扯進去最好嗎?”

“說得好聽,你是不會陪我坐牢的。要是我出事,你一定跟我劃清界線離婚。”

我老公徹底跟不上了“你在說什麼啊?為什麼我要陪你坐牢?還有,我們為什麼要坐牢?”

他繼續問:“你為什麼對人家先生說謊呢?”

戳到我軟肋了,我小聲回話:“我沒想到那麼嚴重。她說她想躲出來清靜兩天。”

“那你可以告訴她先生她在我們家,可她想單獨靜靜。我相信她先生可以理解,也不用害人家擔心還浪費這麼多公共資源。別人家的事,具體情況,你不瞭解。弄成這樣,你也不舒服吧?”

的確,我心裡五味雜陳,深感羞愧,“作”的代價太大了。

還有個中國女留學生,已經和荷蘭男友分手了。可有個晚上前塵舊事沒想通,就跑到前男友家叩門求見,男友隔著門拒絕了,她執拗的站在門外不走。冬夜,下著大雪,她站了一個多小時,崩潰了,踢門大罵。還沒發洩完呢,警察來了,以擾民為由把她帶走,鄰居報的警。她想不過,第二天去把前男友的車砸了。砸車的情景被路人和附近的店員看得一清二楚。她因為破壞他人財物得了個不良記錄,在心理評估後被確診為“燥狂抑鬱症”必須接受治療,她的學業全部停止。她前男友申請了一個“保護令”,警察告知她必須和他保持至少200米的距離,如果衝破了這個距離,騷擾到前男友,她會被追究責任。

說實話,我們中國人對家庭內部的身體或情緒暴力的容忍度很高。我們習慣在家人面前撒氣鬧情緒,覺得在外面不爽快,家人該承擔,對愛人更是如此。可是荷蘭人不是這麼長大的,這種“作”被看成一種情感上的威脅和綁架,而荷蘭男人會對這種表現作出非常強硬的舉措,決不會縱容。所以,如果你有委屈,試著冷靜的述說;如果你想讓他心疼你,學著先疼你自己;如果有爭執,分析矛盾,耐心傾聽,一點點解決。在荷蘭,請學會理智一些。

實在想“作”,就在中國男人面前吧。當你想喝水時,你不說你想喝水,你繞著彎對他說:“寶貝,你口渴不渴?”他說:“不渴。”你說:“你不渴,你就不問問我渴不渴嗎?你怎麼那麼自私呢?你是不是不愛我了?你要是愛我怎麼會想不到我要不要喝水呢?”放心吧,中國男人會立即給你倒杯水的,他不會讓你看醫生,更不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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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