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大馬貪污弊案猖獗,總值1億令吉的政府工程,高達20%至30%的款項竟然是用於酬謝官員的「傭金」!

為了應付這些貪得無厭的官員,也導緻大部份的政府工程偷工減料,成為施工品質低劣的「豆腐渣工程」。

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引述消息指出,國內公僕以權謀私、中飽私囊,利用本身的職位謀取大筆財富,導緻承包商面對重重的行賄壓力,來確保能取得工程項目或在程序上「通行無阻」。

報導說,這筆資金還沒加上公務員的其他需求,比如打高爾夫球、出國旅遊和在娛樂場所消遣。官員會濫用本身的職權來「撈上一筆」,因此有些官員過著與薪資條件不符的奢侈生活。

消息提到,濫權貪污並不隻發生在聯邦政府,在其他區域和州屬同樣猖獗,若放縱這股不良風氣,最終不利於國家,影響人民對公共服務的信心。

據報導,官員和行賄者之間的3種貪污性質分別是合作、親信和脅迫。

消息指出,官員事先沒有檢查項目,便直接將工程投標給承包商,而這種合作方式不止是牽涉高官,幾乎是整個機構,包括基層官員合謀進行賄賂。儘管工程尚未施工,不過這些貪官已收取「全額」賄金。

「官員也沒有召開公開競標,私自將工程項目頒給親屬。通過將項目頒給親屬,他們會提高價格,間接從項目中獲益。」

然而,有些承包商因要獲得項目批準,被迫用金錢來解決。

「比如說,在項目施工前,雙方達成的共識是10%的傭金,惟在完成工程並等待批準的過程中,官員會拖延程序,並再向承包商收取額外10%的傭金。最終導緻一些承包商潛逃,有關項目被擱置,導緻政府蒙受巨大損失。」

與此同時,反貪委員會副首席專員(行動)拿督阿佔巴基指出,該會的調查發現,我國部分官員不僅挪用公款,甚至還要求承包商贊助身邊的親朋戚友前往度假玩樂。

他說,這些官員為飽一己私利,竟要求承包商贊助親友度假,作為工程交易的「甜頭」。

他指出,類似的陋習曾在過去盛行,沉寂一段時間之後,近幾年來又開始死灰復燃。

「我沒有把矛頭指向任何一方或某個特定的政府機構,但各部門的負責人必須要定時監督他們的員工,一旦發現任何可疑之處,便立即採取積極的應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