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文言文好容易,趁DSE黎之前可以溫溫書

一.判斷句式

文言文判斷句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基本上不用判斷詞 "是" 來表示,而往往讓名詞或名詞性短語直接充當謂語,對主語進行判斷,其句式有如下幾種表示法:

"……者,……也。" 這是文言判斷句最常見的形式。主語後用 "者",表示提頓,有舒緩語氣的作用,謂語後用 "也" 結句,對主語加以肯定的判斷或解說。如:"陳涉者,陽城人也。"(《史記.陳涉世家》)

"……,……也。" 判斷句中,有時 "者" 和 "也" 不一定同時出現,一般省略 "者",只用 "也" 表判斷。如:"操雖託名漢相,其實漢賊也。"(《資治通鑒》)

"……者,……。" 有的判斷句,只在主語後用 "者" 表示提頓,這種情況不常見。如:"四人者,廬陵蕭君圭君玉,長樂王回深父,余弟安國平父,安上純父。"(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者也。" 在句末連用語氣詞 "者也",表示加強肯定語氣,這時的 "者" 不表示提頓,只起稱代作用。這種判斷句,在文言文中也比較常見。如:"城北徐公,齊國之美麗者也。"(《戰國策.齊策》)

無標誌判斷句。文言文中的判斷句有的沒有任何標誌,直接由名詞對名詞作出判斷。如:"劉備天下梟雄。"(《赤壁之戰》)另外,在文言文中有時為了加強判斷的語氣,往往在動詞謂語前加副詞 "乃、必、亦、即、誠、皆、則" 等。

需要注意的是,判斷句中謂語前出現的 "是" 一般都不是判斷詞,而是指示代詞,作判斷句的主語,而有些判斷句中的 "是" 也並非都不表示判斷, "是" 在先秦古漢語中少作判斷詞,在漢以後作判斷詞則多起來。還有,肯定判斷謂語前加的副詞和否定判斷謂語前加的否定副詞 "非",都不是判斷詞。

.倒裝句式(主謂倒裝 賓語前置 定語後置 介詞結構作狀語後置)

現代漢語的句子成分的順序,一般為 "王─謂─賓","定(狀)─中心詞",但在文言文中,在一定條件下,句子成分的順序會發生變化的,這就是古漢語中的所謂倒裝句,即指文言文中一些句子成分的順序出現了前後顛倒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倒裝形式:

1、 主謂倒裝(謂語前置或主語後說)

古漢語中,謂語的位置也和現代漢語中一樣,一般放在主語之後,但有時為了強調和突出謂語的意義,在一些疑問句或感歎句中,就把謂語提前到主語前面。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實際上是 "汝之不惠甚矣!"

2、 賓語前置

文言文中,動詞或介詞的賓語,一般置於動詞或介詞之後,但在一定條件下,賓語會前置,其條件是:

第一、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賓語前置。這類句子,介詞的賓語也是前置的。如: "沛公安在?"(《史記.項羽本記》)這種類型的句子關鍵是作賓語的疑問代詞(像:誰、何、奚、曷、胡、惡、安、焉等)。值得注意的是,介詞 "以" 的賓語比較活躍,即使不是疑問代詞,也可以前置。如:"餘是以記之,以俟觀人風者得焉。"(柳宗元《捕蛇者說》)其中的 "是" 是一般代詞,但也前置了。

第二、文言否定句中,代詞作賓語,賓語前置。這類句子有兩點要注意,一是否定句(一般句中必須有 "不"、"未"、"毋"、"無"、"莫" 等否定詞);二是代詞作賓語。如:"時人莫之許也。"(陳壽《三國志.諸葛亮傳》)正常語序應該是 "時人莫許之也。"

第三、用 "之" 或 "是" 把賓語提前取動詞前,以突出強調賓語。這時的 "之" 只是賓語前置的標誌,沒有什麼實在意義。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韓愈《師說》)有時,還可以在前置的賓語前加上一個範圍副詞 "唯",構成 "唯......是......" 的格式。如:"唯利是圖"、"唯命是從" 等。

第四、介詞賓語前置的情況除了第一種情況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方位詞、時間詞作賓語時,有時也前置;例如:"業文南向坐。"(《史記.項羽本記》)意思是 "業文面向南坐。"

3、 定語後置

文言文中,定語的位置一般也在中心詞前邊,但有時為了突出,中心詞的地位,強調定語所表現的內容,或使語氣流暢,往往把定語放在中心詞之後,並用 "者" 結句,形成 "中心詞+後置定語+者" 或 "中心詞+之+後置定語+者" 的形式。如:"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及:"石之鏗然有聲者,所在皆是也。"(蘇軾《石鍾山記》)等。應注意的是,文言文中定語後置只限於表示修飾關係的句子,表領屬關係的定語則不後置。

4、 介詞結構作狀語

後置介詞結構即介賓短語,文言文中常見的是用 "以"、"於" 組成的介賓短語,作狀語後置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用介詞 "於" 組成的介賓短語在文言文中大都處在補語的位置,譯成現代漢語時,除少數仍作補語外,大多數都要移到動詞前作狀語。如:"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荀子《勸學》)兩個 "於藍" 在翻譯時,都要放在動詞前做狀語。第二、介詞 "以" 組成的介賓短語,在今譯時,一般都作狀語。如:"具告以事。"(《史記.項羽本記》)即 "以事具告。" 這種句子往往是承前省略了動詞賓語,實際就是 "以事具告(之)。" 還有一種民政部要注意,介詞 "乎" 組成的介賓短語在補語位置時,在翻譯時,可視情況而定其成分。如:"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韓愈《師說》)句子中的 "生乎吾前" 既可譯為 "在我的前面出生",作狀語,又可譯為 "生在我的前面",作補語,一般來說仍作補語,而 "固先乎吾" 的 "乎吾" 則一定要作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