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湖州的劉某因為在兒子新房囤了11萬顆“威而鋼”,在一顆未賣的情況下,卻被警方抓起來,依法刑事拘留,這一幕讓有些人都感到一頭霧水,不明白劉某隻是囤“威而鋼”為什麼會犯罪。
劉某之所以會囤這麼多“威而鋼”,主要是自己從事“保健品”行業,因為最近無法承受房貸的壓力,所以想要重操舊業,於是才購進了這一批“威而鋼”,打算每顆以30-50元的價格出售,但由於數量太大,他不敢把這些“威而鋼”放在自己的“保健品”店售賣,才把它存放在沒人居住的兒子新房裡。
“威而鋼”是許多男性都有需要的一種藥物,其主要成分就是“西地那非”,是一種處方藥,當初“威而鋼”現世時,讓許多男人感受了重回青春時代。
但由於“威而鋼”的供貨價不便宜,於是市場上就出現了一些魚目混珠,成本極低的“威而鋼”,這些“威而鋼”的成分同樣含有“西地那非”,但它們都不是正規廠傢生產,而是沒有藥品生產資格的小作坊用淀粉和“西地那非”混合壓片而成,根本沒有質量保障,所以這類“威而鋼”都屬於假藥。
假藥,因為沒有嚴格把控的質量保證,一旦有人服用,很有可能會出現不可預計的毒性和副作用,甚至出現藥物中毒,從而釀成不可挽回的結果。
而劉某的這一批“威而鋼”,經過湖州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測,均含有“西地那非”的成分,也就是說他這一批“威而鋼”,就是成分含有“西地那非”的假藥,這就是他為什麼隻是囤11萬顆“威而鋼”,卻因犯罪被抓的原因,而且,這已經是劉某第二次因“假藥”被抓。
為了一己之私,銷售假藥,劉某接下來隻能面對法律的嚴懲,幸虧這一批“威而鋼”,由於劉某高估了市場行情,到被抓時,一顆都沒有賣出去,才避免了有人服用“假藥”的風險,繼而讓身體受到侵害,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