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知名涼麵店老闆娘長得漂亮,身材又好,照片經常被網友分享,3月31日老闆娘邀友人到店內做客,當時店面鐵捲門關閉,友人也未按門鈴通知,老闆娘並不知道友人已抵達。

友人不動聲色,默默守在鐵捲門前,看到老闆娘正與一名男子「壞壞」,透過門縫偷拍兩人,事後將不雅片上傳到網路,畫面中更直接暴露出店面名稱、門牌地址等資訊,影片遭網友瘋傳。

老闆娘發現後,於4月2日到派出所報案,不僅對偷拍的友人提告,連帶將所有把影片轉傳的網友,依妨礙秘密罪提告,而對於竊錄性影音等行為的處罰,原先最重可判刑3年,現在加重處罰,若有竊錄性影音行為,最重可處4年6月徒刑,散布竊錄性影音的行為,最重判刑5年。

警方表示,友人是在新法實施後犯案,所以適用新罰則,已從老闆娘提供的訊息,通知嫌犯到案說明,目前正在進行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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