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居住正義,高市府推動「囤房稅」,並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如審議通過,預計今年7月1日施行。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實行「囤房稅」預估增加的3億元稅收,將全部作為市民租金補貼財源。

高雄市政府1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擴大放寬申請租金補貼資格條件,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額,由最低生活費的2.5倍提高到3倍(4萬23元),且只要申請人、配偶與戶內小孩在高雄市無自有住宅並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預估補貼戶數由現行1萬6000多戶,能再多幫助1萬戶受惠。

「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1.5%調整為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持有3戶以下,適用2.4%稅率,4戶以上則是3.6%,稅額會反映在民國112年5月房屋稅單。預估影響5.4萬人、7.1萬戶房屋,但93.4%民眾自住的房屋不會受影響。

財政局長陳勇勝說,市府堅守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落實居住正義、不造成房東稅負轉嫁給房客3原則下研擬修正草案,修正方向是對高雄市非自住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適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落實囤房稅機制。

同時,為合理課稅,市府也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繼承取得的分別共有房屋等9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仍適用1.5%稅率。修正法案需由議會三讀通過並經市府公布後始發生效力。

至於租金補貼額度為何?高市府說明,青年租金補助以「青年、弱勢、市民三大族群優先」,補助分為單身青年每月2000元、青年已婚家庭每月3200元,以及青年育兒家庭每月3400元等3種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