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目前有沒有移民潮,是多或少,數據上仍然有待觀察。但移民毫無疑問已成為坊間茶餘飯後的話題,對於已有物業而又想離開的人來說,可能會面對的難題就是賣還是不賣,應否先賣出物業套現,還是留在香港放租,以租養供?

 

如果你是近年以高成數按揭購買私樓的話就要注意,由於業主如以高成數按揭如8至9成,當初承造按揭時就要購買按揭保險,按揭保險要求業主購買的物業必須為自住,由於銀行及按保公司間中會抽查,一旦發現業主偷雞放租,可能會惹上麻煩。

 

假如想安心放租的話,有兩個方法可以解決,直接的方法,是抬錢到銀行還款,將剩餘的按揭貸款降至5成以下,那就可以將單位安心放租;另一個方法就是假如手持物業已錄得可觀升幅,業主可以往銀行為物業再估價,如果物業樓價升幅已變相令貸款餘額低5成以下,那業主只要聯絡銀行,取得出租同意書,那就可以將物業合法出租了。

 

到底是否不應該「偷雞出租」?剛才提到,銀行和按證公司每年都會抽查,業主要交水電費單等文件,證明單位屬自住用邊,近年有人被踢爆單位偷雞出租後,就被罰6位數罰款及加收保費,而由於業主曾簽聲明證明書,違反聲明是有機會付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