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任崇華,過完年本來打算和女友奉子成婚,挺高興的事被彩禮耽誤了,年前我們兩家就有結婚的打算,那會她家要18萬的彩禮,我周圍也沒見得有要這麼高彩禮的,女方家說他女兒有正式工作,我只是一個開破網咖的,就一直耽擱著,臨過年女友提出說少給幾萬也行,我沒打算讓步,在我看來我們這普遍就是五萬。

可是這段時間出現了轉機,我不打算再娶她了,她懷了孩子,託關係去醫院找了熟人,醫生告訴了我一個驚天祕密,她之前流過產,而且應該好幾年了,我雖然不是感情上有潔癖但是無論如何我接受不了這個現實,找她求證後,她承認了這個現實說自己年少不懂事,可我不會再原諒她,更搞笑的是她居然說那結婚就給3萬彩禮就好了,搞笑,你覺得我還會娶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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